2009年5月22日 星期五

《長路The Road》心得

戈馬克.麥卡錫Cormac McCarthy 著

毛雅芬 譯

麥田出版









只能說是一本很奇妙的書。


故事設定在遙遠的某個未來,世界發生了大浩劫,劫後餘生的世界僅存一片荒蕪,萬物盡滅,天下一片不毛、吋草不生,然而縱使所有生物都滅絕了,人類卻依舊活了下來,彷彿是刻意被留下來接受之後的凌遲。故事以一對父子的旅程為焦點,他們不斷前進,只因為堅信繼續走下去一定會找到重生的土地,然而長路漫漫無止境,更別提路上的險阻,黑夜、風雪、暴雨,以及最危險的,其他倖存的人類。




打從一開始,整個故事便被一種濃濃的絕望包圍著,荒廢的大地、灰黯的天空、行尸走肉的人們,還有遙不可及的希望,儼然是聚集了各種折騰人心的最佳條件。


雖說有人說這故事是要告訴人們絕不要放棄希望,不過其實在我剛開始看來,這根本是反的吧?它反而是相當無奈地說出了『希望有時候是酷刑』的事實啊。


有時候人對事情早早死心放棄,未必會比抱持著一絲希望繼續努力來得差,尤其是在極端的環境下,越大的希望反而會成為越大的傷害,而且那種傷害不是一次造成,是像慢性病一樣不斷地長時間折磨,在身心上都留下傷痕的;畢竟是現實世界,真正能等到一絲轉機的實在屈指可數,在萬物滅絕、天地俱死,連上帝也敗亡的世界裡要等到希望救贖,太難了。


這真的是一本很絕望卻又充滿希望的書,背景絕望、筆調絕望、人物絕望,甚至希望也是出於絕望,置身如此的環境之下,就算旅程有終點,人也會在半途先承受不住而自我毀滅,但若是這時候有摯愛之人在身邊又如何?


如前所述,此時的希望比絕望更傷,而當人有『絕對不能失敗』的信念時又更為可怕,這時用上的手段最是極端,可能已經在自我毀滅了卻毫不自知,沒錯,這個角色就是父親。


打從旅程一開始,父親絕對是個絕望滿點的角色,他透露出來唯一的目的就是:讓孩子活下去。


對,這是唯一的目的,也就是說一但孩子能活,他怎麼樣不是重點,他之所以還繼續讓自己活著,只是因為如果沒了自己就沒人保護孩子。


所以他挨餓受凍就算了,殺人、搶劫都幹得來,在保護孩子的極限理念下天地萬物都可以去死,只要孩子還活著就好。我其實真的很好奇,孩子經歷過了這些後,往後又會長成如何的人?明白父親許多次為自己開殺,將除了自己外所有的生物都視做仇敵,這樣的孩子長大後又是如何?


當我一面想著孩子長大後性格可能會如何扭曲如何封閉的同時,故事繼續推進,轉眼間結尾到了,決定到底整本書都是悲劇或其實帶有一絲光明的時刻到了,雖然我在這之前我已經有全部塞滿絕望的心理準備,但到了這裡還是不自覺地期待了一下。


說也奇怪,乍看之下彷彿依舊絕望、乍看之下跟先前並沒任何改善,只是更糟糕,就連最後寄託的希望看起來都是那麼無奈而遙不可及,但神奇的是--為什麼我有種即將重生的感覺。


依舊灰暗,可是卻隱約令人感覺有什麼東西潛藏著、醞釀著中有一天會展現出來,那就是希望啊,如果這是電影的話,我幾乎可以想見最後一幕,他們繼續踏上荒蕪的長路,然而路的那一端卻開始發光,光以那一點為中心繼續增強,而他們繼續走著,最後就這樣消失在光中,接著螢幕打上The End,如果要好萊塢一點,還可以在片尾曲後加個『N年後』畫面,可能大家終於找到了什麼僅存的樂土,然後孩子也長大並過著快樂的日子……等等狗血物。


總之撐過了之前絕望的故事,最後的一段實在把整個故事的感覺都帶出來了。


嗯,這是個在講述希望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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