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9日 星期日

依然歡樂的夜城四《魔女回歸》

作者:賽門‧葛林

譯者:戚建邦

出版社:蓋亞文化











令人期待萬分,歡樂無限、適合闔家觀賞的夜城第四集終於出啦!

先說一句,就是這集實在是太歡樂了。眾所皆知夜城如果要論劇情絕對是大爛書,但重點是都看夜城了,還管什麼劇情?能笑就是福,怪咖設定才是王道,本系列就是那種好萊屋商業片編劇的最愛,可以完全用無腦狀態下去看,真真正正是用來放鬆發洩的好物,建議各位,如果快被工作壓力壓死時就來看一看,保證你不想死,畢竟天曉得死了之後會到哪裡呢?

2007年7月28日 星期六

令人拍案叫絕的最終章《御劍士三:劍空》

作者:大衛‧鄧肯Dave Duncan

出版社:奇幻基地

譯者:陳岳辰








只能說,鄧肯實在太奸詐了,怎麼有作者可以這樣亂搞,這樣弄,讀者的權益在哪裡?根本是把我們耍著玩嘛,不過,耍的好啊!(爆)


如封底簡介,這集一開始大胖國王就被爆頭,國王死了,在內憂外患的壓力之下,璽維國當然是整個分崩離析掉,御劍士大屠、軍官叛亂、宦官亂政,該來的都來、該亂的一個都沒少,連鐵堂也被抄家,御劍從此成為歷史。


而身為主角的馬琳達公主,這時候就挺身而出,從刁蠻公主轉為女王之姿,主持議會、撫平叛亂、制約御劍士,並帶著心腹女侍、愛人和護衛們,力圖對抗全國的反叛勢力。


怎麼樣,熱血吧?後頭還有更帥的。


2007年7月18日 星期三

海盜與劍《御劍士二:火地之王》

作者:大衛‧鄧肯Dave Duncan

出版社:奇幻基地

譯者:陳岳辰











好,先說了這本很腐,至於多腐,等一下再來細說。另外下一段很雷喔。


故事這回還是由鐵堂開始,話說瑞德跟衛斯普是鐵堂老手,而大胖國王安伯斯突然又要制約別人,然而瑞德卻很不傳統地拒絕了,後來因為愛與腐,衛斯普也決定跟著瑞德一起走天涯,所以也拒絕了,大胖國王氣的要抓兩人去斬了,瑞德才諉諉道出當年的一切。


當年某個幾乎沒有地位的小貴族在因緣際會下宰了一個貝馬克武士,接著被抓去成了海盜船長俄雷德的軍師,幫他取得郡主大位並擄走大胖國王的表妹去做壓寨夫人--不對,是郡主夫人,後來兩人生下瑞德,俄雷德還成了海賊王--不對,是火地之王,結果之後在一次貝馬克與璽維的談判中,陰謀又來了,在暗夜大火中俄雷德被宰、夫人失蹤、瑞德也差點被幹掉,幸好及時被一名御劍士救起,還將他送到鐵堂受訓。


講古結束後,瑞德表明想要回國去,為了政治考量,大胖國王同意把衛斯普制約給他,之後經過了一番風風雨雨打打殺殺,兩人就這樣逃到了國外,開始了充滿愛與仇恨的王子復仇記。

2007年7月4日 星期三

變形金剛-特效滿點,其餘普通

  注意,以下為地雷警戒區,雷到不負責。  


  原本,是沒打算要看的,畢竟我一向沒習慣上電影院,而且也沒什麼特別想看的電影。不過人嘛,一聽到有人要請,當然馬上就點頭說好了,反正,就是去了就對啦。


    變形金剛的故事應該也不必多說了,要的話網路上一大堆資料,或者電視台這陣子大概也會搭順風車播動畫版,甚至書店還會特別把漫畫拿出來賣,有就是說管道很多,而且劇情真的就很簡單就講完了,所以略過,反正本片重點也不是劇情。

  總之還是先說缺點吧。


看了浪費錢的龍騎士

  先來說說優點。首先就是劇情通俗,通俗到三歲小孩子都看的懂,主角發現自己其實是傳說中的救世主,接著開始救美女打魔王,這還不夠通俗嗎?再來就是飛行時的確速度感十足,還有小龍非常可愛,好,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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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就要開罵了,首先,整部片無論是場景、服裝,還是武器都設計的非常糟糕,比方說那個吉拉德要塞(我居然記起來了),看來看去唯一的印象就是黑壓壓的一大塊四方體,內部擺設真可稱作是家徒四壁的最佳表率,空空蕩蕩的連點像樣的裝飾都沒有,但卻也沒有那種石造建築簡單的美感,更感覺不到任何的陰森氣息;另一個哥巴塔爾宮殿,火盆、王座、大型地圖掛毯,原本大概是想搞的很華麗吧,卻弄巧成拙的亂成一團,好像東西都隨便亂丟一樣,同樣的狀況也出現在其他室內場景裡,是大家都住在倉庫喔?


  服裝方面,首先最令人搖頭的就是維登首領跟她女兒,長袍綴金邊,這哪裡像被逼到走投無路的反抗勢力?其他人的盔甲也是,頭、胸、腹、盾無論哪裡都銳氣千條的金光閃閃,艾瑞岡跟鶚亞更是超大的敗筆,怎麼說呢,那看起來就是不像那個時代該有的服裝。


  另外屠龍劍劍身通紅我是沒話說,但那個握柄跟護手,不正是便利商店就買的到塑膠玩具劍嗎?怎麼看都不像金屬打的,而且一樣是俗氣到極限的金光閃閃,劍身多次不合角度的反光更讓人覺得很多餘,我說你想仿星戰也不用讓劍猛發光啊,就算你從頭到尾亮不停也沒人會當那是光劍的。


  嗯,物件罵完後就來罵其他的好了,話說艾瑞岡這個角色根本是打從設定就讓人討厭,個性任性不說,一看到有精靈正妹被抓立刻像發情種馬一樣不惜反抗恩師,也不想想他這樣胡來如果掛了等著他的人要怎麼辦,救世主是這種人的話還真是糟糕。


  另外不曉得導演到底在趕什麼,一堆東西能跳的就跳、能省略就省略,整本書中文版五百多頁,居然不到兩小時就衝完,我拜託你既然劇情爛那就加強加長動作戲碼,看看能不能挽回一點分數嘛,像開頭的飛龍大戰就是個可以加的地方,還有潛入要塞也是,可是導演他老人家好像滿腦子只想趕快拍最後空戰,一路趕趕趕,結果也是慘稀稀,空戰是精采,但地上卻打的糊裡糊塗:糊裡糊塗的敵方冒出一大票軍隊,糊裡糊塗的衝進來卻好像只有幾隻小貓,然後又糊裡糊塗的好像全是進來送死的,最後乾脆不拍地上,轉回來時已經糊裡糊塗的打贏了。


  最後我還能說什麼呢?結尾感覺上也草草了事,因為沒拍出戰爭的慘烈,戰後哪裡還會讓人有曙光乍現的振奮感?不過,按照這個劇情發展,後續該不會是艾瑞岡他老爸其實就是哥巴塔爾,妹妹是鶚亞,接著還會在布朗姆顯靈之下找到另外一名僅存的超長壽龍騎士,或者更勁爆的他必須在思飛與鶚亞間作出抉擇?唔,如果拍成後者,我搞不好會更想看喔。


    P.S:布朗姆那兩匹馬其實是超級神駒,由艾瑞岡第一次用馭龍見時我們可以發現,牠們不但趕的上思飛,甚至還超前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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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說就是也沒啥意願去翻小說了……

簡單的韻味《果嶺奇蹟》

  好好好,我知道我的行為實在非常找死,畢竟只剩下幾天而已了,還敢來寫心得,但不寫真的不行,因為會手癢嘛。(找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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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故事是依據真人真事改編,講述的是1910年代一個二十?的新人小夥子法蘭西斯‧威馬,在全美公開賽中跌破人眼鏡,打倒當時的高球大師哈利‧瓦頓的故事,好,一看就知道是標準的運動電影劇情,新生小毛頭靠著超強天賦幹掉豪門宗師,中間還要三不五時穿插現實與夢想的抉擇,最後則是會讓人灑眼淚的Happy endding。


  老實說這種劇情的片子實在不少,而且幾乎每部都打著真人真事改編,沒辦法,美國地大人多,故事當然也就多了嘛。然而這部果嶺奇蹟看起來卻又別有一翻風味。


  高爾夫球,大家都是這這在現在依然是窮人玩不太起的運動(至少我是這麼覺得啦),而再當年那個社會上充斥著嚴重階級意識的時代,這運動與其叫高爾夫,倒不如叫『高而富』來的貼切,講白了一點就是有錢人限定,沒錢的窮光蛋如果找不到人贊助那就滾一邊去。


  這種時候不免俗的,我們的主角正好就是一個極富天份,卻出生在下級社會的高球天才。但不知道是要強調他是天才還是怎麼樣,對於主角修習高爾夫的過程,電影中並沒有太多的著墨,感覺上就是有個小孩整天關在房間裡瞞著爸爸媽媽偷偷自行練球,然後在真正上場前幾天給個老師傅特訓一下,接著就升級跳到大師級了。唔,好像日本運動漫。


  但雖說如此,本片最精采的莫過於心理的描寫,尤其是當中每個選手揮杆前的那瞬間,沒有多餘的旁白、內心獨白,也沒過度矯情的象徵物品,就是簡簡單單的一個眼神、一個表情,卻將角色內心的緊張、困惑、猶豫、自信表達的淋漓盡致,就連主角跟一直反對他打小白球的父親在最後的和解,也沒有老調牙的對白,只有單純的互望,一切都很簡單,卻也夠了。


  不過稍微有點怨念的就是最後結尾時主角跟球童兩人走在夕陽下的球場那幕,按照這類電影的慣例不免俗的要交代一下之後各人的未來,這種時候真的會充分體驗到現實是殘酷的,在電影裡他們雖然看似贏得了一切,現實中卻仍舊會陷入低潮、會迷失自我,或者橫死於意外,但本片在這點似乎過於歡樂了,大家不是成為頂尖好手,就是即使轉戰其他方面也混的得心應手,當然這不能怪到電影身上,也不是說是缺點,只是個人怨念而已啦。


  對了,片頭曲的動畫也很有意思,諷刺意味濃的咧。

《王者天下》



「要守護的不是城牆上的石頭,而是城牆內所有的人民。」

這部片說來我也看了兩次了,第一次是院線的,原因很簡單的是被人拖去看(其實自己也看的很high),這次看片STAR Movie首播的理由更是簡單到像草履蟲的生活型態──看十字軍文化。

《死亡筆記本:決戰時刻》

  唔,這次嘛,說好看是好看,但就是沒有那種興奮感,大概是有點小失望吧。


  我說啊,當初預告片還有網路簡介都一直強調絕對無法預料的結局,而我也一直為此興奮了好久,不斷想著到底是怎麼樣的意想不到,但看了以後卻覺得也不到那種地步,不過有一部分原因大概也是因為先前在各大電影版亂晃時先慘遭地雷海猛炸過了,不過至少L的置之死地而後生這招倒是挺出乎意料的,不過不知道怎麼的,我就是覺得贏的不夠漂亮。


  而有些劇情雖然說是有大幅更動過,但一看之後才發現根本是從漫畫裡選個劇情然後角色換一下而以,看過漫畫的就知道高田那段很明顯是四葉篇的火田劇情下去改的,而月最後的結局更明明白白的是套漫畫最後一集倉庫會面的劇情,不是說這樣不行啦,但是如此一來不論是結果還是劇情,都沒有達到那種讓人震驚的效果,甚至會令人覺得絕對無法預料的結局根本是在騙觀眾。


  而最大的敗筆就是死亡的速度,不曉得是個人錯覺還是其他不可知的原因,反正感覺上第二集的死亡速度遠比第一集慢上許多,第一集大都是近乎即死,第二集卻還讓人掙扎個十幾秒才倒,甚至最誇張的是月,從四十秒到到死,拖了落落長一段,加上邊呻吟邊闡揚理念,奇樂最後的死不但沒讓支持者感到可憐,也無法令其他人覺得死有餘辜,總歸一句笑果十足,電影院內超過一半的人都笑了。


  其他失望的嘛,還包括了片頭,風格實在是太過輕快,雖然搭上月唸規則還算可以接受,但之後突然接個喪禮,讓人感到相當錯愕。


  不過優點有還是有的,比方說CG技術上,雖然還不能跟美國比,但也具一定水準,而在感情上的處理也頗令人滿意,像總一郎在月房裡看到作為生日禮物的六法全書時,那種父親對於兒子的親情流露,以及到面對月背叛時的不敢置信,再加上最後對粧裕說月是與奇樂奮戰至死時的那種悽涼,另外還有就是電視台的檯面下鬥爭,無形中對虛構的電影注入了一種真實感。


  雖然寫了一堆缺點,但我這可都是愛之深則之切,畢竟前後兩集的差距實在是大的讓人適應不過來,很想去『請教』一下金子導演是在搞什麼,但無論如何,我並不覺得這兩百塊有白花,至少,這種在電影院裡看著自己心愛的作品的出現在大螢幕上時的感動,便已經超越那兩百塊的價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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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堆了一個多禮拜才終於寫好,墮落啊……

追尋的故事《逆流河》

尚克勞‧穆勒法 著

賈翊君 譯

謬思出版




  不知道為什麼,當初聽到這個書名時,我會一直想到拉丁美洲的銀河流域(老實講我還不太清楚到底在哪裡咧),反正說了,就是心裡期望的跟書裡寫的完完全全不一樣就對了。


陰謀、冒險、鬥劍《御劍士:鍍金鎖鏈》

作者:大衛‧鄧肯Dave Duncan

出版社:奇幻基地

譯者:陳岳辰





同樣是在描寫中世紀背景的騎士小說(御劍士也跟騎士很像啦),在看完空暗女王後,在來看這本御劍士傳奇實在是相當欣慰的一件事,畢竟比喻一下,吃完普通牛肉片後,馬上接著後片牛排怎麼說都是一種享受嘛,尤其是前者你抱著很高期望,實際味道卻不怎麼樣的時候。


這本書從當初剛出版時,馬上被封面吸引了,典雅的油畫劍柄,配上背後的圖騰,整個設計就是在告訴我,這是我流分類法中所謂的『宮廷式奇幻』,就是有奇幻,但也有很多權臣耍心機玩陰謀的奇幻分類,而這類別,正巧是本人最愛的其中一種啊。(E.X:刺客、冰與火首部曲中集以及提利昂當宰相後的個人章節)

《過於喧囂的孤獨》

巴罕米爾‧赫拉巴爾 Bohumil Hrabal 著

楊樂雲 譯

大塊文化







  隨著《我曾侍候過英國國王》電影版的上映,赫拉巴爾的書這陣子就算不是大紅,但也受到了許多注目,至少,書店通路目前都把原本塵封在文學書櫃及庫存裡毫不起眼的相關著作,通通拿到展示平台上。


  這本書很薄,總共不過兩百多頁,卻帶有濃烈的感觸與閱讀韻味,還有就是真的很便宜,實體書店打折下來不過一百二、一百三,就是所謂的『俗擱大碗』,建議想看好書,又不想花太多錢的人可以去買來看看。


  主角是居住於布拉格的一名打包工,他的工作就是日復一日的操作機器壓扁紙張,再打包好送到造紙廠,在這間地下工作室中,他時常在紙堆裡發現雋永的文學作品,並且帶回家私藏,久而久之,他也慢慢地變的學問淵博,他活在過於喧囂的孤獨中,直到最後,他以自己的工作夥伴結束了生命。

《天觀雙俠》

  的確是好久沒看武俠小說了,回想以前小五、小六的時候,完全中了金庸的毒到不可自拔的地步,每次一有空去圖書館就是借了一大本會被同儕視為怪物的金庸(理由是字太多、書太厚),然後學下課看、午餐看、體育自由活動時躲在樹蔭下看,回家也幾乎看整天的,但不只這樣,那時候玩的網路遊戲還是金庸群俠傳,電視專挑金氏武俠片看,狂熱大概是最好的形容詞了。不過因為電視演的都那幾部、圖書館也只有那幾套,所以到現在我還是沒把金庸系列全套看完的說,更遑論古龍、梁羽生……


  這本天觀雙俠嘛,誠如試讀本封面上的簡介,的確可以看到金庸的影子,筆法上有種熟悉感,但說實在,真的和金庸比較起來,感覺就是有一段落差,也很難說清楚,因為這種感覺相當地抽象,簡單來說吧,在吸引人繼續看下去這點,本書的力道不是很充足,沒有產生那種讓人即使忙翻天時也想偷偷讀個一兩章的衝動,看到一半遇到其他重要的事情時,也是很乾脆的就放下書本,乾脆點講,文字魔力不夠強大。


  論劇情方面,雖然有人說這是在對岸YY風大漲之下的一股清流、希望,但老實講,前一大段的劇情仍令人感覺有YY之型,主角威能加持下練功超快這點當然沒問題,重點是看到每次救人都救到女孩子,然後人家總會突然產生微妙的感情,而且明明惹的對頭勢力也不算小,卻都毫髮無傷地脫困,好啦,最近開始講究劇情,總是有點不能接受這種走向,雖然也不是什麼缺點,但就是不太習慣,可能是口味不合吧。


  而雖然說是雙主角,感覺上其中一位比較像是單純串場的配角,戲份分配不平均,再論,兩個主角,一個是全家滅門立志復仇,一個是出身武學世家,父母有頭有臉,自己卻古靈精怪成天搗亂,講真的,這種劇情不只武俠,連一大堆量產古裝戲也是這麼演的,沒什麼新意,顯的相當俗套。對了,還有幾個地方,光看就知道是在向金庸致敬(至少也有這種感覺啦),這方面好壞因人而異,有種熟悉感,情境也營造的不錯,算是優點之一吧。


  講到武打,這可是武俠小說的精隨,好的武打描寫要讓你一目了然,清楚所有參戰人員的動作、位置、行動、武功特色、內心想法,同時還能兼具速度感跟劇情節奏,甚至連旁觀者的以舉一動都寫的清清楚楚,還絲毫不影響刺激度,在這方面,天觀雙俠算是在水準之上了,無論是西湖上披風刀法大殺小兵、碧波池扁舟上的毒術攻防、陡峭懸崖上的挾持人質與交涉,在速度、節奏、動作上都有可圈可點之處,較可惜的就是篇幅太短,應該多打一點的嘛,每戰認真打的都一頁多就結束,不夠過癮;另外碧波池一戰的毒藥施用、拆解,感覺上有點像計流水帳,就是單純的說誰使了什麼毒、誰用什麼藥來解,對於這場本書最重要的門主寶座爭奪戰而言,這種寫法實在略嫌草率。


  還有,就詩書裡的天才未免也太多了吧,兩個主角都有威能在,就算你跟我說他們都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奇才,然後同一個時代裡還出了兩個我也不介意,但重點是這種人變成整整一把抓時就讓人無言了,凌家三個兒子通通都是天才還說的過去,畢竟遺傳嘛,父母基因型態都很優良,還是主角群之一,那還能接受;但你說連情風館的三大紅牌都是武林高手,喂喂,還能當紅牌表示還很年輕對吧?而且她們並不是單純衣服拖了就有得賺的低俗私娼,而是還要達到琴棋書畫樣樣精通、客人吟一句上聯後要馬上對出下聯的高級妓女,算算看,又要學技藝(每個都是要花很多時間的學問)、又要接客、又要練功、還不定時要接任務出差,要花多少心力?再怎麼說,一天也只有十二個時辰能用吧?


  另外,說到取名,作者的取名法我只能成認真的是無言了,百花門人通通以花卉為名並非不可,重點是,可不可以不要用的那麼直接?這當中最傻眼的莫過於蕭氏母女,百合、玫瑰?這怎麼聽都不像古代女性的名字,太直了,應該可以多加修飾的,而且沒錯的話,她們可是自己開山立寨當北境盜王的耶,名字取這樣,威的起來嗎?沒開打就先被笑一頓了吧,當然也不排除可能是因為盜匪都沒讀過多少書,還想故作優美的關係才這樣取,話虎不成反類犬的案例多的是。然後像這樣名字讓人傻眼的還有,如武林三朵花,直接取武林三花還比較像武俠小說的稱號,比翼雙飛兄弟這兩個名字或許是想吸引腐女玩BL取的,其他角色、武功嘛,泰半不予置評,有時候路人的名字還比較好聽,當然,也可能是我已經不太習慣看武俠小說才會這樣覺得。


  總結來說的話,一般奇幻迷或許會不太習慣這類型的小說,但對於武俠迷而言,仍有值得一看的地方,畢竟現在我已經脫離武俠一段時間了,觀點和武俠迷可能不太一樣。另外提醒一下,前面的大陸讀者評論最好先別看,有些雷很大,還連後面的續集都一起雷了說。

《火星紀事》

  火星的環境,一直以來在各種影片灌輸的思想中,就是一片荒無的紅色大地,萬籟俱寂的大陸上除了太空船艦外無其他東西,同時也是最有可能成為第二地球的行星。


  以科幻小說而言,太空世界是相當常見的脈落,也是發展相當完備的一個體系,就如同史詩奇幻一般,作者常常需要精心設計一個甚至多個星球複雜的生態、種族、文化背景,簡單說就是種極耗心力的類型,而同時背景架構都搞那麼大了,故事線要是不夠大,那就很難襯托出背後那些壓死人不償命的設定,於是乎,架空世界類型的作品無論奇幻科幻都難免的要來場大戰,再不然好歹也要弄個冒險團來跑遍千山萬水,直到把整個世界都跑完,每一個設定都挖出來後才可以發大魔王便當。


  但重點是,火星紀事根本不是這樣,沒有什麼多到可以出設定本的背景,而是相當大膽的直接套用地球的環境,火星表面上除了火星人外,還有山、河、花、樹、海洋,以及他們的城市聚落,甚至還有天後的變化。這樣聽起來或許有點唬爛,明明早就證明火星根本不是一回事了啊,但重點是,為什麼不能是這樣?別忘了這是科幻小說,幻想,一切都是幻想,反正同樣在美國,都有人被蜘蛛咬到就可以飛天遁地、太空人出任務發生意外後個個都變成超能力者、大家都在用刀用槍,卻還死撐著動刀動劍,科幻奇幻是什麼?就是無視現實定律啊。


  雖然這麼說,不過看了一下本作的發表時間,一九五零年,嗯,那個時候阿姆斯壯都還沒登陸月球,一般大眾的太空知識也不會太好,要唬住讀者相信其實挺容易的,因此這種設定,或許也只有在那種時候才有人敢這樣玩吧。


  而講到故事線,火星紀事並不是什麼量子武器滿天飛的宇宙大戰,也不是什麼人類跟火星人搶地盤的壯烈戰役,而是很單純的一段短期殖民史,僅僅發生於二十一世紀初的一段短短的故事。


  講到殖民,就不能不讓人想到美洲大陸,書中可以很明顯的看到,布萊柏利顯然是用美洲的歷史為藍本譜寫這段紀事的,如一開始火星人因罹患水痘而大滅絕的片段,很明顯的就是科幻版阿茲特克的滅亡,而之後大批黑人們逃離地球,到火星尋找自由,也和五月花號的清教徒頗為相似,私以為與歷史重疊相仿的架構,或許是火星紀事在美國受到歡迎的其中一項原因,就只差沒打獨立戰爭。


  承續著一開始的殖民登陸潮,接下來火星上建築起各式各樣的地球建築,人們遺忘古老的先住民,甚至任意破壞他們的遺址,同時地球上卻也爆發了世界性的核子戰爭,當初因環境艱困渴望自由而離開的人,如今面對家園受到危難,終究還是毅然返回,誠如書中所說,他們再火星上的時間還不夠久,所以還沒能忘記地球,把火星當成家看待,同時也是因為他們的家人朋友都還在那裡。這很像以前聽人說的,國中高中時總絕家裡管的死死的,於是大學就快快樂勒地住進宿舍,然而一旦家裡出了事,卻還是會義無反顧地返回,即是如此,這就是人性。


  返鄉潮後,火星再度回歸死寂,這裡也是我最愛的一段,一片寂寥的火星,上頭住的人們承受著孤寂的折磨,他們用各種方法逃避:沉溺於物質生活、製造幾可亂真的機器人……到了後來,在最後一間自動化房屋焚毀後,火星成了真正的荒無星球,大片紅沙中渺小的寂寥感算是最深得我心的一個段落。


  對了,本書的時間設定是從一九九九年開始的,正好是二十世紀的尾聲,二十一世紀的開端,只要有點接觸的都不難想到,許多老一輩的科幻作家,通常都以二十一世紀作為背景,像艾西莫夫的《我,機器人》亦是,或者更有名的就是多啦A夢;如此表達的正是科幻作品最原始的思想,即幻想未來可能的生活狀況,也看出在上個世紀的人眼裡,『現在』是個多麼充滿希望與潛質的一個年代,不過每次看到這類型的作品時,都不免有點為作者難過,因為有心冀望也好,無心純為小說設定也好,一個想像就這樣落空,仍不免令人感到失望。


  結尾來個天外一筆吧,本書一者林翰昌,看後頭的後記,應該是當年曾與灰鷹共同奮戰過的老前輩,每次只要看到有小說是像這樣的『先烈』(對不起)翻譯或著作時,都會暗自開心一下,畢竟,他們的奮鬥可沒白費,而且台灣有如今奇科幻作品的市場,也得好好感謝這些前人才行。


  敬他們一杯,也敬雷‧布萊柏利一杯,他開創了太空世界的可能性。  

《紅衣彼得潘》

潔若汀.麥考琳 Geraldine McCaughren 著

蘇韻筑 譯

繆思 出版








  套一句本人最近常說的話:「這年頭什麼都能出續集。」沒錯,這本紅衣彼得潘,正是上一本彼得潘的續作。


  不過話雖這麼說,看到好的續集時內心還是會十分感動,畢竟這年頭爛尾的東西實在太多了,多不可屬,最有名的就像哈利波特,一大賣就開始爛,如果要在舉一點身邊的例子的話就像新世紀哥吉拉系列,最後戰役死忠影迷看到都哭了(悲憤的哭),而龍槍嘛,要事還是一直寫下去的話,保證爛尾。(可是聽人說靈魂之戰就開始爛了說……)若你覺得還不夠,請參閱死亡筆記本第二部,隱藏接班人這個設定看了就想打。


  罵了這麼一堆,回歸主題就是,紅衣彼得潘很令人慶幸的,一點都沒把原作的臉丟了,而且他是在更艱難的狀況下完成這個大任的:前後作相隔一百年、作者不同人連性別不同、原作者作古,想討論都沒門,更大的重點是,彼得潘可是世界級的鉅著,不朽的經典,在如此困境中,依然可完成此等任務,的確該為她拍拍手。


《彼得潘》

  每個人小時後就算沒看過,也一定聽過彼得潘。最早接觸他是迪士尼的動畫小飛俠,後來又讀了各種版本的童話故事書,但之後就沒在接觸,長大後剩下的印像就只剩下身穿綠衣頭戴扁帽的彼得潘,還有像螢火蟲一樣的小精靈,以及一隻感覺上像丑角大鱷魚,對了,還有穿著動物裝跑來跑去的小男孩。


  因此這本彼得潘閱讀時翻開第一頁,立刻有一種熟悉感在心中浮現,就像跟一個久未見面的老朋友談話,越聊越會記起那些早認為忘掉的陳年往事,事實上它們從來沒被遺忘,只是一直待在心底深處,等待重新被找出來。


  同時一邊看著文字,我也一邊將過往的記憶碎片給縫補起來,慢慢的,漸漸的,終於發現原來整個故事就是這麼一回事,有一點熟悉,又有一點驚奇,要比喻的話,就像見到老朋友,卻發現他有所改變一樣。


  而來論劇情的話,彼得潘的內容不用多說大家都挺熟的吧?如果不熟,請直接去隨便翻一本故事書,只要花五分鐘就可以大致上看完,但也可以來看看詹姆斯的這本原著,除了發現更多的驚奇之外,更會明白為什麼看似簡單的童話故事,會成為百年不朽的文學經典,亦即是說,彼得潘要簡單可簡單,要複雜也可複雜,小孩時可以當床邊故事看、聽,長大後則可以當文學看。


  以文學性來說,我絕對會把他跟《小王子》聯想在一起,一樣為經典之作,一樣為大人也該看的童話,(搞不好還看不懂)同時還充滿了許多暗諭性質的橋段。


  像導讀中就提到,彼得潘以希臘牧神--潘為名,潘是人身羊腳的神靈,山羊在西方傳說中象徵的是性慾,潘根本是全希臘第二色的(第一不用說了,就那個玩閃電的大鬍子老爹咩),因此,彼得對於書中女角,如溫蒂、保母娜娜、女紅番老虎莉莉、溫蒂之後的女兒……等人的互動遠多於其他男性,同時也努力的為迷失男孩們找媽媽(或說僕人,這個等一下提),就是對此的象徵與隱喻。


  如何?難以想像看似天真的小男孩居然會是這副德性是吧?那來講點其他的好了。


  天真,一個我們一直以來認為十分正面的形容詞,然而書中的彼得潘可不只是天真,他同時也殘酷、無情、傲慢自大,聽起來有點難以連結,但其實只要想一想,就會發現天真單純跟冷血無情之間只有那麼一點差距,甚至說它們根本是兩面一體也不為過。小孩子,本來就可以很單純,同時也可以很殘忍的不是嗎?


  更不用說自私了,很容易就看的出來。這也顯現在找媽媽這點上,書中彼得潘找了溫蒂當男孩們的媽媽,但事實上他在找的只是一個僕人,一個幫他洗碗、洗衣服、管小孩的女傭,一旦溫蒂開始想管教他時,衝突便來了,因為對他而言,他想要的只是所謂『媽媽』帶來的單面利益,如果這個『媽媽』讓人覺得綁手綁腳,不能一切如他所願,那不要也罷。


  所以就我來說,彼得潘整本書看下來,要喜歡這傢伙真的很困難,甚至有點討厭,就是那種見到有人在重要時刻還表現的很幼稚的討厭,相較之下迷失男孩們還比較討喜可愛。


  另外這本書是『滿腦袋』畫的,繆思有很多書的封面跟插圖都是他的作品,像星塵、我是老鼠……連陰陽師都有,但由於本人沒見過全部畫作,所以只能猜想應該是個擁有多元畫風的畫師,而在本書裡用的是一種怪誕趣味的風格,有點童真,有點戲謔,整體感覺相當好,令人喜愛,是個相當有實力的畫家,不過不論是博克萊或者繆思的書籍網頁,都直接把他的介紹省略掉了,實在是……


  還有就是本書可不只是第一集好看,連續集也一樣精采絕倫。沒錯,它確實有續集,還是隔了百年後由他人所寫的,至於這個嘛,如果沒有錯誤的話,下一篇文章就是這本續集的感想,還麻煩各位小小期待一下了。(重點是我還沒開始寫……囧)

《查令十字路84》

  無論意境、情感,均屬上等的一本書。


  本書主要收錄作者海蓮‧漢芙,在一九四九年到一九六九年間,和馬克與柯恩書店的店員及其家人、朋友通信的紀錄。橫跨大西洋、橫跨二十年光陰,書雖然只有薄薄的一本,但當中蘊含的情感與現實的衝擊絕不下於其他大部頭作品。


  一開始,雙方之件的通信內容僅止於書籍的交易:購買清單、書況回報、價格小計,一切就是例行程序,對象也只有漢芙跟書店經理法蘭克,但漸漸的隨著感情的熱絡,彼此之間的互動也更加親近,甚至漢芙還在大戰期間送出食物給當時糧食全靠配給的英國朋友們,自此以後,她與書店店員們的關係更加密不可分,所有的店員全都爭著要親手執筆寫上一封信寄去,到了後來,就連他們的家人、鄰居也成了漢芙真摯的筆友,而她自己的朋友,甚至還偷跑去參觀書店呢。


  這個故事很美,也很令人嚮往,在書店通路集團化、人際關係日漸疏遠、書的買方與賣方可能從頭到尾都沒聊過一句、一切的程序也是公事公辦的今天,能夠目睹如此的情感互動,難道不是一種感動嘛?更別說與一家收書水準頗高的書店長年深交,這更是各個愛書人們一輩子的嚮往,只要喜歡書的,沒有人不會為這件事而心動。


  再者,最後見到雙方的交流已經突破的書的交易,昇華到對彼此生活的關照與幫助,互相關心對方的日常狀況,委實令人感動,想想他們之間隔著的,可不是幾條街、幾個轉角,或幾十里路的距離,而是整整的一大洋啊,更別說這可是卻確實時發生過的一段往事了。


  令人挽惜的則是他們的結局,到了後來現實終究是殘酷的,法蘭克先離開人世,書店成員也紛紛奔走他處,海蓮則在多年後才在出版商的邀請下第一次踏上英格蘭的土地,然而,那卻是蘭克辭世後兩年的事。看到這裡,我心中不禁升起一股寂寥跟惆悵,想著在那當下,海連心中想的究竟是什麼?深交多年的筆友,始終沒能在活著時相會,只能在死後相隔兩界地互相回憶,這是書中最令我感慨的一段。


  還有讓人覺得悠然神往的,就是真真實實的紙筆通信。如今電子通訊器材的發達、衛星科技的日新月異,我們幾乎早忘了執筆書寫信件、以及等待郵差捎來友人訊息的感覺。現在想來,有個筆友,兩人固定的以筆墨談心,年節時分還會送上禮物,雖從未見過面,卻在對方身上投注深厚的情感,這種情感比起網友更令人珍惜,也更不容易切斷,而每天殷切地期盼郵差的到來,又為這種交往形式增添另一種趣味。


  接著來扯一點有點令人明白自己無知的事,就是本書畢竟是愛書人與資深書店店員的通信,內容不可避免的絕對會提到許多的作家與其著作,雖然大部分都有附上注釋,但整篇注釋看下來仍然沒幾個認識的,甚至有些都把整個人生歷程都講出來了,不知道就是不知道;這種感覺就像當初看紙房子裡的人時一樣,立刻讓人覺得自己的知識畢竟還太淺薄了,正所謂書到用時方恨少,要稱上真書蟲,畢竟還早呢。


  另外,由於薄度的關係,這本書我很想買原文版來收藏閱讀,一方面是為了看到這段情誼更完整的面貌,另一方面也是想在磨練一下自己的外語閱讀能力,同時還有種狂想,就是要買也要找一家倫敦街頭的舊書店來買,搞不好,真的能跟店員做成朋友呢。(事實上就算真的成了筆友,我寫的怪文法人家看不看的懂還是問題……)

《黑暗之半》

警告:以下其中一段可能兒童不宜


  史蒂芬‧金一直以來都是美國的暢銷作家、通俗之王、恐怖大師,但不曉得為什麼,金大師的書在台灣就是沒能紅起來,奇怪了,都號稱是驚悚之作,以時下台灣年輕人沒事就愛看一堆嚇人東西的嗜好,金先生到底為什麼這麼不暢銷、沒能闖出好成績?


  一部驚悚作最大的敗筆是什麼?就是不夠恐怖。


  以我的觀點來說,這本黑暗之半光看名字就打從讓人認定為徹頭徹尾的恐怖小說,宣傳簡介也說是驚悚作,更何況金先生的大名也不是沒聽過,各式各樣的管道都一再的告訴我:「這本書很嚇人,看了晚上會睡不著喔。」但事實上正好相反,不但不曉得恐怖的點在哪,充其量也只是噁心而已,甚至有略微的反感。(好啦,動手術時在腦袋裡挖出一隻眼睛還有其他器官那裡有稍微毛到啦。)


  而這種時候的最糟糕的就是向上述所說的,一堆人都耳提面命地在跟你說他的作品很恐怖,有的沒的的驚悚小說不管有沒有名也都要他來推薦一下,儼然一附戰慄宗師之態,然而一旦當人們並沒有被故事嚇到時,很抱歉,他們就會覺得根本浪得虛名、名不符實,一切都只是廣告,商業化的誇大化宣傳。


  當然,這麼說也可能是我還沒看到金先生真正下死人不償命,讓人皮皮挫到晚上不敢上廁所的經典作,所以改天應該會來看看,下次去圖書館要來找戰慄遊戲。


  不過比起恐懼,另一個讓我感觸更深的反而是痛,不知道為什麼,在我看到書中兇手殺害被害人的橋段時,腦中便開始浮現各式各樣的苦楚:以鐵叉串起十根手指、劃破喉嚨後在以手指放入內攪動、拔去指甲並在上口處灑上鹽與檸檬汁、自太陽卻刺入鐵管,接著在被害人神志清醒的狀況下抽出內容物……有那麼幾下子真覺得,搞不好我也有那黑暗的一面存在,而透過這本書,他已經找到通往現實的路徑了。


  但又更莫名其妙的,這些感覺只有在所謂『痛快一刀一槍殺』時才會出現,有只有那時我才徹底感到金先生想在書頁間想表達的血腥與殘酷;可是如果換成了什麼削臉、活活打死之類的慢性折磨,這種變態的瘋狂感受卻又會立刻消失,只能說我實在非常異於常人吧,有時候看其他的書無論笑點或驚悚點都跟人不同的說。


  還有就是看到中後段史塔克現身之後,就不免感到有點缺乏吸引力,畢竟神秘感不見了,消失了,什麼?還有最後對決?拜託,用膝蓋想也知道他一定會被幹掉,而且主角一夥也會平平安安的,更別說這和麻雀有關,絕對要的好嗎,別忘了金先生可是通俗之王、電影編劇的最愛耶。(講到這個就有點想挖丹‧布朗出來看看,雖然已經被人雷過不止一次了啦)


  可是最後的萬雀亂舞實在有帥到,雖然早明白要掛掉這位大魔頭一定要靠這些普通的跟野狗野貓一樣的小鳥(在台灣你還能找到更常見的鳥嗎?),然而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樣,原本腦袋裡想的是牠們全體包覆大魔王史塔克,之後再飛起來時就像大衛魔術一樣,管他人還鬼通通消失了,萬萬沒料到會事這樣的大虐殺,好個現世報,痛快。


  但對於史塔克,他卻是最令我有所感觸的人,就像他說的,他只是會了活下去;主角賽德從前吞噬了他就算了,那已經是無可避免的,但之後卻又再次把他找出來,賦予生命,結果等到一切紙包不住火後又隨意的殺掉,而且把他當成工具使用的那個傢伙,居然還成為暢銷名家,更過分的是那些書全是由他寫的,試問如果是你,還且還有一次機會再活過來,你會不會想復仇,想交換彼此的際遇?


  老實講這本書並沒有多麼恐怖,故事內容也非相當引人入勝,最後的這一點卻令我不斷反覆思考,算是可以給個加分,可是又看到這樣的東西他還可以寫了五百多頁……講真的就是普通而已,打發時間還算不錯啦。    

《山居歲月》

  好,因為聽了別人推薦,又答應要看,在好巧不巧圖書館正好有,再加上書中描寫的普羅旺斯還挺吸引人的,於是在上述種種之下,這本書就成了我的圖書館大餐的開胃前菜,而看完後才發現不只前菜,這可以擺到主菜去了!


  故事基本上是曾經在英國廣告界任職的作者,在機遇偶然的情況下搬到普羅旺斯的鄉間,並且定居一年內發生的各種事。故事性其實算是相當薄弱(甚至沒有),但這並不是種點,畢竟一本旅遊書而言,它在描述當地的地方風情與文化習俗上確實是相當地優秀,而且一看後你馬上會明白為什麼彼得會甘願在英國所擁有的一切,跑到動個工程可以拖到半年的普羅旺斯去,套句E姐的話:「因為那裡是天堂啊。」


  想想有一個地方,那裡的居民熱情如火、四周青山環抱、四季總是陽光如煦,還有難以細數的美味餐館,生活的步調在那裡極其緩慢,你不必老盯著手錶注意一切是否照計畫來,而且可以隨時都可以躺到院子的躺椅上,迎著陽光喝上一杯上好的茴香酒,現實中難道還有什麼地區比這種地方更迷人嗎?


  這本書雖然描寫的盡是普通至極的事:裝潢老房子、添購新車、裝設暖氣系統、到朋友家參加晚宴、鋪設車道、在庭院的游泳池泡上一整天,還有看山羊賽跑,這些全是在歐洲,甚至說全球都相當普遍的事情,但當一切場景移到了葡萄莊園滿佈、位在南歐地中海畔的普羅旺斯,主角又變成原本整日生活在業務與應付客戶之中的都市人時,全部都顯得如此的完美,而且在拌上英國佬的幽默,趣味油然而生。


  如果今天有一批裝潢工人接下你家的工作,並預定要一個月內弄好,結果卻從夏天拖到十二月你會怎麼樣?如果在其他地方,這批工人馬上準備捲舖蓋走路,同時還得面對同業之間的閒言閒語,但在普羅旺斯,事情絕對不是這樣。公人們延誤施工的理由以一般人的眼光來看千奇百怪:要去滑雪、改著去打獵、玩滾球時跌斷了手、要去臨村參加慶典……總之林林總總,令人不可置信,這時身為屋主的你也只能笑笑,沒關係,反正時間在那裡是超彈性的,更何況你還可以住在戶外呢。


  另外作者在應付訪客方面也真是非常有趣,每當有人從英國打電話來告知將要到訪時,就是一陣手足無措,等到對方實際抵達後,馬上就會發現這群城市佬是多麼的格格不入、難以適應,而且不只如此,在當地居民的眼中,他們有許多人更是一群行事匆忙、不解風情、小氣吝嗇的北方人,老實講看到這裡我還真心虛了一下,因為以往出去玩時,我也是這樣的啊。該引為借鏡。


  不過看完後我也發現一件很現實的事,就是『沒錢沒閒,有錢有閒』這話真不是說假的,整整一年沒收入,然後又要買屋買車,又要裝潢又要整修,閒來沒事還要上館子祭五臟廟,就算物價在怎麼低,貨品在怎麼物美價廉,總計起來還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啊,別說市井小民了,即使是經理總管等的中上階級也未必負擔的起,何況人家可不止住一年,後面還出續集的,要享受天堂的同時,銀子也要準備好,否則等你打開銀行存摺的剎那,可能會真的上天堂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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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為那裡是地中海氣候的說……

《光之國度》

  這本書,原本是沒預定要看的。首先嘛,我對日系奇幻作品的接觸幾乎是零,除了幾頁的吸血鬼獵人D以外,就沒什麼好談的,或許也是因為偏好風格使然吧,不知道爲什麼,我就是覺得書中出現日本名字感覺怪怪的,但其他國家的卻都不會,也真是奇怪了。


  但這次到誠品嘛,想說要找些比較薄,能在那裡混一天就吞完的書來看,正巧這本光之國度就大辣辣的攤在新書展示台上,更好巧不巧地,另一邊的翻譯文學排行榜上,它居然高居於第三的寶座(前兩本是不存在的女兒、失竊的孩子),再加上之前看了奇幻基地的介紹網頁,還有編輯阿尼的三篇編後心得,知道這是今年的大作之一,同時目測起來才一百多頁,於是就敲定開卷了。


  故事內容很簡單,就是在講一群生於常野,卻不住在常野的人們的故事,他們被稱作常野一族,族中的每個人都擁有各自的超能力,一旦時機成熟便會被開發出來,而書中收錄的故事,正像珍珠一樣,既可單獨欣賞,但當將它們串起來時,帶來的又是另一種的滿足,是本看完後心頭會覺得滿滿的、暖暖的,同時也很欣慰的書。


  雖說是奇幻,但故事中的場景卻設在近代與現代的日本,從鄉土荒野,到摩登都會,常野一族的足跡遍佈四處,雖然擁有強大的特異能力,但困擾著他們也不乏現實中的折磨與無奈。恩田陸將最貼近讀者的種種困境加諸在常野一族的身上,使得本書有別於其他奇幻小說,對於常人也有種特殊的親切。


  就像黑塔一章中的女主角亞希子,在還沒完全開發能力前,她只是個平常的上班族,生活中除了上司的責罵、業務上的困難、情感的不順遂、親友的騷擾苛責等問題外,還有因病住院需人照顧的父親,以及得知自己其實是養女後,和父母間微妙的關係,這些纏繞著不平凡人的平凡問題,就是這麼的現實,這麼的貼近我們的生活--幾乎你我未來都會遇上,或者有些人已經碰到了--。


  沒有一般人難以想像的古堡尖塔、騎士飛龍,或是近乎不可能的生死相許、刻骨銘心的戀情,因此在結束閱讀後,對於光之國度會得到如此的支持,我也不感意外。


  而就像前面說過的,這些故事既可單獨成立,讀起來也有一定趣味與感觸,然而若是將它們串起來後,呈現出來的故事脈絡卻會讓人更有種首尾呼應的愉快感與滿足感,就像小溪匯流成大河一樣,全書最後化為兩大故事線,同時也交代了先前角色們的往後發展,有些在兩個互不相關的章節中出現的角色,在最後成了另一角色得力助手,或者,某人一直等待、期盼的某件事,終於伴隨著他人的來到而成真,看到這裡,要不為他們覺得欣慰,倒也困難。


  還有不得不提的一點,就是恩田路對於常野之人的能力設定。聽到這是一大群超能者的故事,各位腦袋理想到的是什麼?X戰警?驚奇四超人?充滿汗水、淚水與鮮血的超能格鬥漫畫?很抱歉,全錯了。


  光之國度中的能力,說強大算強大,說普通也算普通,說新穎是新穎,但也有不少根本是各界(小說、電影、漫畫、電玩)玩到老梗的東西,但在恩田大神筆下就是有種特殊的感覺,因為常野一族的神秘感,這些能力顯得如此的神奇,但又因為劇情與筆法的平易近人,還有能力的常見,而讓人感覺有種熟悉感。(也許是因為能力相似,我一直把那位能力是放火的小孩跟克萊門德聯想在一起)


  而且還有就是平衡方面也做的頗好,同時劇情方面也沒被這些五花八門的能力牽著鼻子走,變成為展示能力而寫的超能博覽會,或者像一些網路寫手一樣,乾脆丟幾個反派份子進去,直接搞起格鬥大亂鬥(真的敢那樣弄的話,我馬上吃書),誠然是可喜可賀的事啊,不過話說裡面的能力,就算要打,似乎也不會太精采吧。


  再來扯一點就是書名的翻譯,只能說幸好是翻成光之國度,要是直接用日文原名《光之帝國》那銷售量可能要少一半了,首先是帝國,這兩個字自從民主思想日益普及後,似乎在無形中已經成為邪惡的代名詞,或者是讓人感覺霸氣凌人,氣勢壯闊難以親近,再配上光可不得了,我腦中立刻浮現一座巨大的未來城市,迎著耀眼的恆星光芒,在那裡有的是壯盛的帝國大軍、老謀深算的皇帝,以及性格扭曲卻迷倒觀眾的帝國爪牙,而在遙遠宇宙的另一邊,則是為了推翻帝國努力奮鬥的反抗軍,最後在經歷了無數場的宇宙大戰,無數條的雷射互轟後,反抗軍終於贏得勝利,建立起共和體制。


  簡單說就是星際大戰。


  總之就是國度好,國度的親切絕對比帝國的霸氣好。


  反正都扯了一大串,就在扯一下吧。這次的封面不同以往基地的濃烈重口味風格,整體上感覺不出太強烈的奇幻味,淡黃如暮的天空,配上增添溫馨感的白鴿,還有簡單的書名,看起來不像奇幻小說,反到像如《奇想之年》一類,不會哭的稀哩嘩啦,頂多留下幾行眼淚,但是內心卻會默默起伏著、微妙變化著的作品。或許這次的好成績就跟這個封面有關吧,現在人看書好像越嚇人或越容易噴眼淚的越愛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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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是看了紙房子的人後真的發瘋了,當我把書放回架子上後,我居然對它頷首致意,糟糕,中毒越來越深了……

《終極美味》

  故事是這樣的,有個傢伙,他是美食界的最高主、全能的神,任何餐廳、廚師只要由他一句話就可能一夕之間身敗名裂,或者鹹魚翻身、起死回生,而如今,這個美食家剩下四十八小時就要死了,於是他開始回想自己一生中的各種美食,為的就是要找到在過去帶給他最深刻印象的終極美味。


  老實講以一本美食書的觀點來看,這絕對不算非常好的作品,描寫食物基本上不夠貼切、到位,沒什麼味覺上的琢磨,相反的,對於品嘗的形容多是屬於精神上的衝極、心靈上的震撼,對美食書而言這實在是不算小的敗筆,當我想看對一道料理的評價、分析,以及味覺上的摹寫實,你卻一直跟我說吃起來多感動,內心多澎派、多痛哭流涕、多無法言語,拜託,我要看的不是這個好不好,是味道、味道!


  而且這種寫法有時候真會產生一種錯覺,那就是:「這是中華一番嗎?」對啊,沒搞錯,美食家在嚐了一口所謂的佳餚後,所感受的,所聯想的,只能用石破天驚、排山倒海、神乎其技來形容,就算這時候你給個背景插畫是一群天宮仙女先人歌舞團或什麼騰雲蛟龍一流的東西,我也一概不驚訝,反正吞口食物能震驚到這種地步的,基本上跟中華一番聯想起來是沒什麼問題的啦。(總說不滿意就是了)


  不過本書比較有趣的東西,反而是人們對主角的看法。書中對美食家的各種關係人都各留一章進行內心獨白的描繪空間,這當中包刮妻子、姪子、孫輩、同業後輩、婚外情人、被評論過的廚師,甚至是家裡養的貓。但可以很明顯的發現到,無論是誰、什麼關係,他們對美食家抱持的態度都是極端的不齒、不屑,將其大限將至視作天大的好消息、解脫的機會。


  對比起美食家那種『珍饈佳餚,其餘免談』窮極一生只專注於吃的態度,為美食忘卻身旁眾人的感受,還自以為是地相信他們是深愛著他,並且說自己這輩子已問心無愧,可以安然死去,這種心態在上述的狀況下,難道不是極大的諷刺嗎?充分地顯現了一個人有了事業、失了人情,卻仍陶醉在自我想法中的悲哀,算是相當具有警世意味的一點。雖然是很簡單的概念,但透過小說,給人的警惕印象卻更深剋。


  還必須警告一點的既就是,千萬別先看導讀,世界上最令人憎惡的導讀就是直接把書裡的懸疑點爆光的那種自命清高、以為只有自己看的出來,讀者完全不懂的導讀(好像言重了點),而韓小姐寫的導讀就是此類最佳的代表,連溪谷矮人都知道本書最大、最吸引人看下去的懸疑點就是終極美味究竟為何,她卻大言不諱地直接說出答案,這根本就和偵探小說在序就把兇手跟手法都講出來一樣嘛,而且更糟糕的是本書(搞不好是唯一的)賣點就在這裡,這樣到底是要讀者看個鬼啊。


  雖然說人際關係的方面有警惕意味存在,但光美食描寫不夠力便可馬上讓這本書跌上一大段,再加上前面那個超級地雷區,這本書可謂是一大雷書,而且在敘事手法上也讓我提不太起勁看,原本帶去學校想應該可以很愉快的渡過一天,沒想到卻變成沒書可看加上不知道要幹麻才一天內快速吞完的,好啦,反正不是什麼太好的作品,連打發時間都有點難過呢。

《The Hobbit》

本書的中文譯名是《哈比人歷險記》,算是魔戒之王的前傳。


  眾所皆知,魔戒是一部難以描述的史詩級經典鉅作,而何為經典?就是即使你看過千遍、萬遍,當再次閱讀時內心仍會產生一種悸動,又或是即使你已經把電影中的每句台詞背的滾瓜爛熟、倒背如流,但一旦那些片段在螢幕上出現時,你仍會忍不住被那壯闊的中土世界與浩蕩的魔戒聖戰感動而流下眼淚,你會永遠記得夏爾居民的天真淳樸、洛汗驃騎的從容就義、剛鐸日益衰敗的哀愁,以及亞拉岡的王者風範、勒茍拉斯的飄逸長髮(誤),這就是經典,就是不朽,也就是托爾金作品的代名詞。


  遙想當初買下原文版並下定決心要吞完時似乎是好久前的事了,大概是寒假那陣子,所以至少有三四個月了;而雖然誇下海口即使生吞活剝也要吃完,但人終究是有惰性的,面對不慎熟悉的語言、邏輯上有所隔閡的語句,加上查字典實在是件頗費工夫又破壞情境的是,於是在看到了咕嚕跟Bilbo玩猜謎那裡我就開始長期中斷,直到上個月,也就是基測前二十幾天我家鬧書荒那陣子,我才終於再度鼓起勇氣深入中土,發誓不看完決不讀其他中文書。(好,所以這次就算慘死也只能說自己活該)


  然後一切很順利的結束了。


  當闔上書本的剎那,我簡直不相信自己完成的壯舉(好,對我而言夠壯了)--我完完全全、徹頭徹尾地讀完了一本原文小說。回想當初剛翻開第一頁時,立刻被滿滿的字給嚇到,接著幾乎一半以上的單字都得查字典,最後以一小時四頁的龜速慢慢爬,一路咬緊牙根死命爬,等到回頭一看,才發現我已經看了百多頁,而且就連速度也從原先的烏龜爬進化到了嬰兒步行,認識的單字、慣用句型也越來越多,文意理解能力更是和幾個月前有天壤之別,我想,這是在這次閱讀中我最大的收穫吧。


  接著來提一點跟書本身比較有關聯的好了,就是原文的詩歌。


  大家都知道,翻譯小說縱使翻譯員在怎麼神通廣大、技藝精深、神威無限,就連神明附體,也很難翻的比原文還好(或許這種案例是有的啦),而其是在詩歌方面,既要兼顧排版,還要保持押韻、原意,但這些事即使平常很閒也很難弄好,更何況是編輯還電話連環CALL猛烈死命催搞時呢?於是很多詩句乾脆不管押韻,只要意義通暢、句子長短整齊就行了,因此讀中文譯本時,詩句這個項目或許很難給人留下太好印象(好到會叫絕那種),然而閱讀原文,正是能夠排除語言轉換造成的隔閡,一賭詩歌優美原貌的大好機會。


  托老的著作中絕對不乏詩歌,它們或長或短、或壯闊或優美,無論何種格律、風格、體裁,都充分地表達了所該有的韻律之美,以及文字、押韻上的巧妙,開口朗誦時的音律更是會使人對此愛不釋手,有些詩我在看完後,還會反覆唸個兩三次哩。


  再來講講劇情吧,喔,沒錯,或許你以為我已經把這本書反覆讀過個兩三次了,但事實上嘛,這是我第一次看《哈比人歷險紀》耶!


  話說《哈比人》的劇情大家都很應該了解,就是在講老是吃飽太閒的單身貴族兼死團終身會員的比爾博,莫名其妙地招待了一群矮人跟甘豆腐(真想直接叫豆腐乾),接著又莫名其妙地出門冒險去,再來莫名其妙地歷經千辛萬苦、走過千山萬水,還打了一場死了千精靈萬哥布林的硬仗,最後莫名其妙地回家當富翁的故事,如何?歡樂吧?


  突然想到既然是前傳與續集的關係,那我到底覺得魔戒跟哈比哪個比較好看?老實說真的,哈比帶給我的閱讀趣味其實比魔戒還高那麼一段,不過這麼比較也不太好,畢竟光故事性質不同,就造成風格上的差異;哈比是歡樂圓滿到會被當成童書的的冒險故事,而魔戒則是波瀾壯闊,光是設定背景扯出來就壓死一堆人的史詩,因此看魔戒不會有哈比那麼大的趣味,看哈比也不會有魔戒的壯烈感與哀傷,因故難以比較,甚至這種做法根本是無聊又多餘的,所以以上這段就請各為當作我在扯廢話吧。(喂!)


  不過既然說到趣味了,那就不得不提一下那位住在Mirkwood附近樹屋、能夠任意化獸、養了一堆動物僕人,隻身出入Misty Mountain而毫髮無傷、五軍之戰一登場便扭轉局勢、遇哥布林殺哥布林、遇邁雅搞不好也殺的掉的超級強者--Beorn大叔。


  怎麼說呢,打從一進到木屋的那一章我就立刻覺得這位大叔絕對不是單純的動物癖野人,或什麼蜂蜜養生法狂熱者(爆),更不是什麼無法自拔還被當作異類的原血者(啊,對不起),到了之後乾豆腐警告矮人們這傢伙不好惹時更是肯定是個超強者,連邁雅也畏懼三分,而最後在五軍之戰,先是巨鷹出現劇情High到高點後,咱們的大熊大叔適時地現身,打的哥布林鼠輩個個潰不成軍,還一夫當關地轟掉貼身護衛,直取敵將幹掉大首領,在如此威到炸掉爆掉的超High氣氛下,我只能邊笑邊對著書本大喊:「靠!有沒有那麼帥啊!」


  還有哪,就是看到Bard被封為the slayer of dragon時,我不自覺的笑了,好個屠龍勇者,不愧是本格奇幻的正宗始祖,不來個帥到金光閃閃閃瞎人的稱絕不罷休號,甚至說,這是整本書中我見過最帥的稱號了啊!


  好,拉拉雜雜扯了一大堆,也該收尾了,那就讓我用毛毛牙前輩之前曾講過的一句話來形容吧:「The Hobbit很歡樂喔。」一語中的,果然中肯!實在是無限歡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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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不知死活的想來啃精靈寶鑽原文耶……還是算了。
另外嘛,上頭的話說的似乎有點太滿,但就目前為止,魔戒之王系列仍是我心中的最高經典啦。
最後在補充就是,老實說那塊豆腐除了對炎魔以外,戰鬥方面幾乎沒威過嘛!

《魔女宅即便》

  會看到這本書呢,首先得要先來感謝一下毛毛牙,以及當初發起過年送書活動的老貓出版,反正呢,送書真的是件好活動。


  關於這本魔女宅即便,首先我得說一下的就是由於它的讀者取向年齡層較低,因此封面是非常之鮮豔的亮橘色,外封面之下的內封面則是色彩豐富又可愛的人物畫,給人一種充滿活力的感覺,而加上附贈的書籤,實在是非常精緻,且由於封面是亮色系的,放在我那整個都是暗色系封面書的書櫃裡顯的格外醒目,總而言之,相當的漂亮。


  講到內容,說時在我對宮崎峻的電影版也忘的差不多了,整片腦海裡大概就只剩下零星的幾個記憶,然而當我一邊看著書,一邊將內容與腦中的畫面連結再一起時,又有種不同的感動,就像是在整理房間時,翻到自己以前小時後的玩具一樣,該怎麼說呢?當我沉浸在書頁間時,那種似曾相識的感覺一直圍繞著我,同時我也好像再次體驗了童年那些美好而天真的回憶。


  再來就是本書雖然是兒童取向,然而卻出乎意料的精采,像前面的幾個任務如送肚圍,就有種童稚的趣味,而送情書時,則讓人會心一笑,想到畢竟他們還是青少年,那種青澀的情感與對秘密的強烈好奇心正是這個年紀最強烈的特質,接著就是本人強烈推薦的超熱血任務,衝刺轉時鐘這招不管怎麼看都是一等一的熱血橋段,即使要拼掉老命也要完成任務,熱血程度跟聖鬥士可有的拼。


  而最後琪琪會到家鄉時,那種既想快點回到崗位工作,又想繼續待在父母身邊的想法,在某方面我可是感同身受的,放假時總覺得無聊想快點回到學校去和朋友打混,卻又對自由的假期生活充滿了依戀(好,我承認人家猶豫的東西比我更高級。),總之看來,在描寫青少年心歷路程的這方面,本說算是挺成功的。


  結論上來說,魔女宅即便是一本相當可愛、有趣,卻又不失深度的優良書籍,不只推薦大家一定要去弄一本看看,如果你想送書的話,這本書也不失為一個好選擇。

《龍槍傳奇》三部曲



說來慚愧,我八月中旬就拿到這套書了,還是三本同時買下的,卻在十二月的第二天才拼完它們,中間還真經歷了許多的風風浪浪,因為每次到書館借書回來後都會想:龍槍家裡有可以慢慢看,借來的卻因為有期限要先看,所以不斷日積月累之下,才終於種出了今日的苦果。而闔上書本的時候還真是有種難以分辨的異樣情緒,一方面是失落,對於一個偉大故事的結束感到不捨,一方面是快樂,因為自己終於看完了這部龍槍的巔峰之作。

傳奇的成功,一方面來自作者們深厚的實力,一方面也奠基在編年史的基礎上,有人說傳奇比編年史來的有深度,我也認為是這樣,編年使我把它定位在一群人拯救一個世界的跑團冒險故事,傳奇則是一個人拯救自己靈魂的沉重故事。不過當然,兩者是一樣好看的啦!

《歷史學家》

  故事由一本無法歸還、拋棄的魔書展開,一連串的線索都緊緊的扣住卓九勒之墓這個目標,並被恰到好處的放入三條故事線內。這本書可真的是第一人稱小說,說實在,我非常喜歡超過半本書都是書信的這種寫法,這種方法既發揮第一人稱的心理戲優勢,更可以將是也拓展到主角目光所不能及的地方,當然也讓我在閱讀時覺得:「喂!信紙不錢的喔?」


  說到本作還有另一個特色,我們可以看出伊麗莎白大人的確是不喜歡灑血,雖然書最中心的角色是隻大吸血鬼,整個故事也有一堆小吸血鬼在亂跑(其實也才兩三隻而已),然而卻沒有其他吸血鬼或驚悚小說中那種動不動就鮮血滿地的血腥感,就如同書店簡介的一樣,全書只灑了一小杯血,然而卻沒有使得恐怖氣息因此褪色,反而讓畫面變的更為乾淨有力。(不過說真的,我還是比較喜歡多一點血,但口味偶爾清淡點也不錯)


  卓九勒也不同於以往電玩、漫畫、小說與好萊屋呈現給我們的樣貌,他依然是高高在上的瓦拉其亞大公,但他同時也被加入了愛書的本質;愛書成癡,想要擁有全世界的所有知識、人類史上所有的典籍,成了他追求永生的最大動力,使弗拉德甘願終生躲在黑暗中,將自己搞的半生不死,生前的卓九勒是殘酷的嗜書暴君,不死後的卓九勒則是個一面閱讀歷史,一面開創新歷史的不朽學者。


  同時這也讓我們理解到歷史的狂瀾有多麼的強大,縱使強大如弗拉德之人,面對時光的狂流也只能認命的在當中浮擺,其他人亦然,在這趟追尋之路上,不論是誰,不管是朋友、愛人、親人,還是長輩,大家都失去了許多珍貴的事物,就連卓九勒也失去了他靈魂中的某部分,他們被沖入時光的大河中,再也無法回復從前的面貌,在書中加入了一絲淡淡的哀傷。


  話說回來,我總覺得主角根本就是所謂的假主角,真主角不用說大家都同意是保羅吧!(嗯,絕對有人不知道他是誰)而要再排的話羅熙也是第二順位,接著大概是海倫了,總之主角的故事線讓人覺得挺虛的,存在感相當薄弱,到了最後根本變成了父親故事線的過場陪襯,甚至主角還沒被卓九勒選上送書(好啦,父親女兒共用一本省成本嘛),似乎這條故事線最主要的用途就是留在最後幹掉弗拉德而已。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找到羅熙那段怎麼看都讓人覺得是剛剛好撿到的,一間連旅遊手冊都沒記載的鄉村小教堂就是卓九勒的根據地之一?這也未免太讓人錯愕了,最後地下墓穴的決戰更讓我有作者想快速帶過,並不想多做描述的感覺,很難相信生前身經百戰的穿心魔居然就這麼簡單的被一群整天埋在書堆裡的學者們幹掉,連帶的詹姆斯的犧牲也沒什麼衝擊力,整個讓人沒什麼緊張感,我只好說服自己:「沒關係,光看書名有打戲就該高興了。」


  補充一點,有人說這本書也算是旅遊文學,這實在是不為過,作者不愧是曾到南斯拉夫作交換教學的教授之女,當中對東歐一帶的文化描述顯的生動活潑,巴爾幹的風情景緻、當中各民族豐富的令人目不暇給的建築與菜餚,還有眾多古老遺跡的巡禮探訪、歷史背景的補充,技巧性的中和了驚悚懸疑的氣氛,更令人在閱讀當下也學習到了許多的東歐知識。


  最後在看完書後,我除了有種想去伊斯坦堡和東歐地區遊玩的衝動外,也冒出了一個大問號:「主角到底叫什麼名字?」,第一人稱不常提到主角名自是很正常的事啦,但這群做爸做媽的,寫那麼多信給女兒居然連名字也沒叫過,會不會太混了啊?


  對了,巴利應該可以再多加發揮的。

《踢諸男孩》

  相當有趣的一本書。


  這本書嘛,老實說實在非常薄,扣掉插圖,再用一般小說的排版方式下去算的話,搞不好三十頁就可以收完了,因此本人在看這本書時是極快的半小時不到就吞完,推薦沒什麼時間看書的人也可以看看。


  至於內容,雖然在封面及插圖『加持』之下看似是童書,但確實是有趣的令人直接略過這一點,作者以幽默的筆法令原本使人痛恨的惡行看起來就純粹像頑童的惡作劇一樣,雖然偶爾還是會感到氣憤不平,但卻不干擾蔓延在整本書中的惡趣味,這些情況在最後公路大意外時更是暴走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該怎麼說呢,「超酷的啦!」或許是最好的形容。


  另外還有更助長本書戲謔氣焰的就是插圖,這些插圖第一眼乍看之下似乎相當潦草,人物也非常怪異,然而配上書中的故事內容便實在是絕配,惡趣味的文字、惡趣味的插圖,兩者搭配的微妙微俏,想一想這年頭其實也挺難找到插圖跟內容夠配的書了。(魔戒中譯版後段的『移位』情形更是令人無言)


  還有就是書中的人性探討,男孩一看之下雖然是邪惡不堪的,但這是出於對人類世界的失望,他對於動物們表現出來的善良與喜愛,正與此形成了對比,而最後當他在樹洞中被自己最愛的動物老鼠給一口一口的啃掉時,實在是很諷刺的,而且甚至看完後我還覺得,當個壞小孩也不錯啊,生活繽紛的呢。


  這本書雖然薄,然而當中的趣味與意義實在值得一看,看不懂含意沒差,反正內容也夠好看了,與其花差不多的時間跟金錢去看一些YY小說,還不如看踢豬男孩來的暢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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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次心得似乎是最短的一次……

《殺禪:暴力集團》

  雖然作者喬靖夫他本人不這麼認為,但我還是得說,這是本武俠小說。


  飽讀詩書的白面書生、嗜殺如命的操刀高手、空手屠虎的彪形大漢、百步穿楊聘美精靈的神箭手、蘊藏無線潛能的白臉少年,以及註定要引領群雄的謀略才子,這些不正式武俠小說中最常見的幾種主角嗎?然而當他們同在軍隊,又同樣被當作棄子拋下後,一切便又不同了。


  故事劇情就目前這集看來還算簡單,就是上述六人在被軍隊拋棄後,拜了把成了兄弟,接著來到繁華的『漂城』裡混進黑道,開始闖出名號來。要這樣就說劇情爛也不是,畢竟只是第一集,一切都開始在嶄露頭角而已,之後的一切皆是未知數,更何況,老梗劇情卻寫的精采的書書店裡也是一大堆的呢。


  不過或許是像風之影、歷史學家那類頁頁滿字的小說看多了,殺禪的短句子以及頻繁的場景跳越,印在在書頁上便營造不出那種浸淫書海的暢快感,甚至整本書讀下來,並沒有預期中那種填滿心胸的滿足感,這是我覺得略感可惜的一點。


  另外頗有言詞的一點就是第一章之前的那張大黑頁,黑頁白字,寫著原本應該很酷的字句,為什麼這麼說?因為這樣的畫面若是出現在漫畫中,再配上幾個角色因光暗對比呈現出來的效果,絕對是稱的上一個酷字,甚至會讓人有印下來收藏的衝動,然而,一本小說出現這種狀況,在我眼裡卻顯的有點可笑,不但沒有營造出應有的氛圍,反倒破壞了之前的沉重氣氛,再說上頭的文字即使在殺禪裡也略嫌狗血空洞。


  還有關於打戲的描述,本人是到著非常兩極的想法,第一就是實在是非常短,看了略感空虛,而且時常出現的破折號也使人覺得厭煩,這種東西,久久用一次的確會達到魄力滿點的效果,但用的過度,很抱歉,觀眾是會疲憊的;然而,我同時卻又覺得這正是盡全力生死相博時應有的氣氛,因為那時,雙方腦袋裡也只有如何防守、攻擊,在這點上短句毫無累贅地呈現了黑幫火拼時驚心動魄的動作場面。


  此外對於使用次數也稍閒太多的粗體字,我也感到有些反感,難道沒有更好的方式去展現文字的魄力嗎?非得要用這種在字體上動手腳的方式去營造氣氛,卻又成事不足,反到令人覺得疲憊。


  而雖然是系列作品,但這系列並沒有讓我想追看下去的衝動,不是說不好看,反而是因為它剛好落在普通這個不上不下的等級,好看的誰都會繼續追,爛書則因本人極為白目的看戲心態也會想追,但落在普通這個點上,就令人提不起勁了。更何況,殺禪每集的名稱實在不對我的胃,像野望季節、肉食國家一類的書名,光看到買的慾望就打退一半了。


  不得不提一下,關於白豆不同於其他五人的性向,以及心儀的對象這點,處理的效果令人讚賞,淡淡的,沒有其他書中同志們令人詬病的無病呻吟、咒罵社會與世人的目光狹隘,反而由幾個簡單的動作便點出了他的內心掙扎,這點實在是非常地成功。


  總說殺禪最大的敗筆似乎就是那些自以為酷,卻適得其反的文字視覺效果,不過在打鬥的描述上,它卻有其特殊之處,明快的節奏令人感到痛快,大呼過癮。可惜正負優缺相抵之下,只能給個普通的評價。


蓋亞文化宣傳網頁

困坐書城《紙房子裡的人》

  老實說這本書是看了第二次了,上一次嘛,因為在段考與惰性夾殺之下,以及一些不可力抗之因素,總之就是沒打心得就對了,本次則因為家裡鬧書荒,講白了就是沒新書可看,全都看過了,所以乾脆來重讀一下吧。(什麼?你說靈魂之戰?那是基測後要讀來慶功的耶(註1))


  這本書是南美作家的作品,扯到愛書人,免不了就要連帶扯出一大票作家才行,書中扯的作家的確是夠多了,前面幾頁幾乎是頁頁注釋地在介紹這些作家,有時候甚至翻開兩頁中有一頁都是在作家導覽,事實上這是挺貼心的啦,畢竟是考量到讀者不可能全世界的作家都認識嘛,有些書中提到作家、藝術家時連個解釋都沒有,這樣就算了,有時甚至還會有種感覺就是書裡的文字正對你笑著說:「喔,沒想到連XXX都不認識啊。」


  好啦,這根本是本人自尊受創時的妄自菲薄,行了吧。


  說到愛書成癡呢,這本書我週遭許多人讀起來都是心有戚戚焉,畢竟,書中講述的症狀實在太貼近我們了,雖然我還沒到用書砌牆的程度(快了,快了),但我仍也有那種莫名的共鳴感。我腦中浮現的,是好幾年後,在四壁皆書牆的房間裡,中年的我挺著因長期掛在書桌前而囤積的鮪魚肚,頂著經年累月皓首窮經導致的一頭電火球,坐在書桌前,電腦開著,滑鼠不自覺的又在各家網路書店的書籍頁面上按了好幾次的『放入購物車』,完全沒注意到門外暴力討債的不良少年,而那些債正是因為買書而欠下的……


  離題了,回來,回來。


  再論書是危險的嘛,這點更是認同,因為上上禮拜才因為放學時捧著書邊走邊看,差點命喪腳踏車下。(放學尖峰時段耶)另外也聽聞了許多網友們當年九二一時,整面書牆垮下宛若大雪崩的盛況--不,是慘況,總之,各方經驗加上親身經歷之下,我真的得很認真的說,書是危險的。對了,不只性命上的危險,還有破財的危險,養一房子書覺對比養一個敗金女、敗家子還累人,比較不同的是,這種累我倒真的很樂在其中。


  不過書中講到的各種書籍保存法還真令人忌妒,像是高級紫壇木定製而成的玻璃門書櫃,每一個縫隙都塗上防蟲膠水,還定期請人來除蟲,多奢華、多講究啊;而另一種方狂收書法,像是為了要把書放在浴室,即使冬天也只能洗冷水澡、為了把車庫清出來放書而把車送人,以及最後的以書做磚砌屋,看在我等愛書人眼裡,這又是另一種瘋狂的浪漫,試想,與吉訶德對飲,這難道不是一大樂趣嗎?(好,我知道在正常人眼裡絕對不是,但第一次讀完之後幾天我真的拿紅茶跟刺客學徒對飲了。)


  還有一點感慨,就是真的好書太多,時間太少,雖然對於認識我的人而言可能會覺得這已經是老調重彈了,但我還是得再說一次,尤其是看到那一大堆的作家導覽後。畢竟連對我們奇幻圈內最常見的歐美作家都不見得能夠一一細數了,更遑論拉丁美洲的那些魔幻寫實派作家?除此之外還有亞洲跟非洲啊,而且這只是奇幻圈,跨出去之後的作家,真的只能用多如繁星來形容,而他們的作品,簡直就是全撒哈拉的砂礫總數嘛,更不要再提全世界一天的出版量,這些數目,就算我用一輩子也不見得讀的完哪。不過如此的吹毛求疵也沒什麼意義,事實上,能夠把最經典的那部份給都看過,就已經算不枉此生了吧。


  至於最後的幾段,老實說我並沒有看懂,這本書並不只是單純的論述書的魅力與危險而已,它所講的是書與人之間微妙、親密、可怕的關係,再次慚愧的說,最後的那段雨中弔唁,我沒有完全的看懂,甚至可能說我自認為了解的這些片段也是誤解,既然這樣,那麼將來就必定要把它看懂才行,至少在沒看懂之前,我還會反覆地閱讀好幾次這本書吧。


  註1:話說這份基測慶功預定計畫已經排的很長很長了,包括讀靈魂之戰、敗刺客活船全套、用亞馬遜敗魔戒書盒精裝版跟龍槍的失落編年使,另外還要買個大書櫃來砌書牆。當然礙於經濟因素,最後完成率可能不到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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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諸位看倌,書的破財能力絕對驚人。

風中幻影《風之影》

該怎麼說呢,確實是本上上之作。


  故事是發生在巴塞隆納,時逢西班牙內戰過後數年,十歲的達尼跟著父親來到了遺忘書之墓,在那裡,他找到了一本作者為胡立安‧卡洛斯的小說《風之影》,讀後深深著迷,正打算追蹤起其他胡立安的作品時,卻開始發現世界上只剩下他這一本,其他的書,早被一名無臉怪客用盡各種手段取得並且燒毀,再此同時,無臉怪客也盯上了他,達尼更是一步步的發現自己的人生竟和胡立安有許多雷同之處……


夜城三《夜鶯的嘆息》

作者:賽門‧葛林

譯者:戚建邦

出版社:蓋亞文化





傑作,只能說是傑作。

上一集的天使戰爭,縱然看的當下非常愉快,但後來真是越來越覺得根本是在搞爛的一集,講白了,我非常討厭強度設定的破格演出,尤其看到自己喜歡的強者被破格秒殺時,真的很想罵出髒話來。

幸好,這及總算找回了原本的強弱設定,讓該強的強,該弱的弱,每場戰鬥間的勝負也在接受範圍之內,看到這裡我不禁猜想會不會是國外當初出版第二集後被罵的慘稀稀,於是葛林老大只好趕快收手停止惡搞,防止名聲敗壞到可以長蛆的地步,結果反而誤打誤撞地生出一本精采的佳作。

夜城二《天使戰爭》之重返夜城

作者:賽門‧葛林

譯者:戚建邦

出版社:蓋亞文化






人不能忘本,首先,我還是要感謝蓋亞文化,讓我有整套免費的夜城可看。

這次的天使戰爭,是本不輸上一集永夜之城的精采好書,賽門‧葛林再次借約翰‧泰勒之眼帶領我們重反夜城,這回冒險,比起上次更加的刺激、瘋狂、怪誕,夜城也在我們面前益發地真實了起來。

夜城一《永夜之城》

作者:賽門‧葛林

譯者:戚建邦

出版社:蓋亞文化






首先,我得先感謝蓋亞文化辦的這個活動,讓我在購書預算不斷壓縮時,還得到一本如此精采的書,永夜之城的節奏明快、不拖泥帶水,加上劇情簡單明瞭,看起來頗為輕鬆,尤其在讀多了許多沉重的大部頭磚頭書後,更讓人有種鬆了口氣的感覺。(先招了,我在這之前的書都是歷史學家一類本本頁數破六百的隨身凶器)

《我,機器人》

  終於能夠看到這部大師集的經典作了,話說打從我一開始混科幻奇幻後就不斷地聽到艾西莫夫的科幻地位之崇高,基地系列與機器人的經典,但受困於各種因素,總是遲遲未能拜讀大師之作,不過現在總算是一了心願了。


  如果要分類的話嘛,這本書我不會單純的分到科幻類,正確點,它也可以算是一部推理小說,在書中的每個短篇故事,除了第一篇的小機外,全都是在敘述看似無懈可擊的機器人學三法則,在各種不同的特殊情況之下,彼此衝突、矛盾、干擾,進而產生的bug,而咱們的主角團身為機器人公司的高階幹部,要做的自然就是找出這些小毛病,並且加以修復,所以講白一點,主角們就是偵探,而那些正子腦中的問題,則像犯人一樣。


  不過在本人看來嘛,本書也算挺大美國主義的,首先是美國機器人與機械人公司,這家世界
最大的機器人生產企業,光是名字就直接掛名美國兩個大字,在未來那個一靠著機器人來維持一切運轉的世界,這種集團,幾乎可以視為是世界上最強的組織之一,雖說後來世界各國組織成界域時,美國也不存在了,但它的名稱卻依然沿用下去,總感覺有種要讓美利堅繼續延續下去的感覺。


  再來就是全球邦聯的首都是紐約這點,言簡意賅的說,就是在暗示著紐約的重要性屬世界之冠,雖然說,目前也差不多是這樣啦,但未來可不一定。


  不話說回來,依這本書的年代,用美式主義寫也算是情有可原的啦,當然科幻小說是對未來科技發展趨勢作出預測這點是無庸置疑的,當中許多的科技概念現在也緩緩地在一一實現,不過速度並沒有艾氏預期般的快就是了,看現在機器人停留在超慢速度的狀態就知道,不過更出乎他老大人意料的應該是目前機器人學的領先國家吧,畢竟現在日本的機器人學研究程度之高,其他國家恐怕短時間內是無法超越的。


  好啦,回歸內文,我就來講講幾個比較喜歡的短篇(或章節)吧:


  理性:

    這長我看的時候真是笑聲不斷,好個機器笛卡兒!不過本章的諷刺也確實有到位,不斷地強調理性思考,卻被一個充滿偏見的觀念(人類不可能造出機器人)弄得混淆是非,甚至最後還當先知搞起迷信來,這個諷刺好!五顆星!


  騙子:

    心電感應機器人?聽起來很不錯,還懂得防止心裡傷害,乍聽之下似乎是個充滿智慧的傢伙,事實上卻連謊言會越滾越大,最後會傷害到更多人這點也不懂,不過不知道這個也不能怪它啦,畢竟東西都是人灌進去的。


  而本章最精采的讓人拍手叫好的地方就是最後凱文玩死機器人的地方,實在是太厲害了,不愧是心理學家,用心裡戰術這種東西絕對比直接掄起拳頭還能毀掉一個機器人。


  消失無蹤:

  這回真的是推理小說了,犯人混在四十二個和它一模一樣的同類中,神探凱文(爆)則要想辦法視破它,本章的辦案手法──我是說搜尋錯誤點的過程(笑)──也是我最喜歡的,最後的方法也算是聰明反被聰明誤的最佳實例。


  證據:

  太神了,一個其貌不揚的殘缺老人竟然有辦法造出兩個超擬真機器人,嗯,機器人公司應該要想盡辦法從他那裡得到這種技術才是,話說這種外表不怎麼樣,內在功夫卻高到嚇死人的隱士天才在許多作品中也是常常見到的,就像武俠小說中穿的一身金光閃閃還自稱拳王的絕對打不過又老又瘸的一樣。


    不過啊,貓頭應出版社不知道是在想什麼,內文排版還真是有夠糟糕的,讀起來還真不能適應,二版是這樣,還真想看看藍皮初版是更糟還是更好,不過幸好這是一本如此好看、令人目不轉睛作品,否則的話,我多少還是會留下壞印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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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測完後來啃基地好了……

《艾倫坡的懸疑謀殺案》

  首先,本人看的推理小說真是少的可憐,因此對於分類上我僅僅知道這是推理小說,但要我分什麼本格派、冷應派、寫實派,這我可無能為力了。(但如果今天是奇幻,我馬上可以舉出這是歷史奇幻、史詩奇幻、本格奇幻,或者都會奇幻,好好,真是好個愛賣弄學問的自大狂不是嗎?)


  這本書是由幾個短篇所聚集成的一本作品集,因此了,書中的故事也不一定會連貫了。開頭的幾個故事,如《黑貓》,老實說我並不認為這跟推理有關,整體而言根本是兇手自己耍笨,而《紅色死神》那一章,我怎麼看,都覺得自己是在看黑色系奇幻。


  但接下來的幾篇以杜邦為主角的章節就抓住我的胃了,因為直到這裡,我才看到了一直希望看到的推理類型,沒錯,雖然推理看的不多,但本人的最愛依然是兇殺案。


  而且話說這第一篇的莫格街血案呢,實在是大有來頭,它可是眾人公認是上第一篇推理小說,而且還首度出現密室殺案呢,連這杜邦也是史上第一位偵探,始祖知名實在功不可沒,連福爾摩斯中華生也用他來跟福爾摩斯作比較,雖然最後福爾的回答是,「或許,你以為自己在恭維我……但在我來看,杜邦只是差勁的跟隨者。」好啦,畢竟人家光銷售量跟知名度就把度老爺壓的死死的了。另外,這篇看到最後真相大白時,總有種無言的感覺。至於《失竊的信》這一張讀完更是令我驚呼居然有人犯案跟破案可以這麼明目張膽,真是只能用膽大包天來形容。


  話說回來呢,這本書的封面實在是有醜到,還不是普通的醜,又是讓人想把編輯抓出來鞭一頓的標準示範,雖說不是特別喜歡這本書,但看到好好的一本書被搞成這樣也挺令人氣憤的。


  題外充字數一下,為什麼會有人跟我說他看不懂《黑貓》啊?至少,在我看來那只是很簡單
的一種心態,就是當自己成功地掩飾一件不能被發現的陰謀時,雖然知道無論如何都不能透露出來,但人與生俱來的驕傲本性,依然會使他去做出一些旁人看起來相當笨的舉動來炫燿自己如何的騙過眾人,當然,一般人這麼做最後的結果當然就是自曝其短、活該找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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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心得都寫的挺短的啊……

《白色城堡》

  說實在,我並沒有完全看懂這本書,當中許多段落所包含的意義,在我腦海裡都有諸多兩極化、模稜兩可的解釋,或者另外一種較輕鬆的狀況--根本看不懂。我較能理解的,是威尼斯人與霍加間由最初的長相相似,到逐漸互相同化,最後交換人生的過程--只是過程,這當中許多細節的內涵,很慚愧,我沒看懂--另外是霍加的傲慢、威尼斯人對於兩人外貌相似的驚恐、僅僅略微透露的宮廷爭權奪利等,簡單說,我幾乎只看懂了書中最淺白的部分。
  有一點令人頗感興趣的是,藉著前言的輔佐,還有那些兩人書寫過去的,所為整個故事創造出來的模糊狀態,究竟這一切都是真實存在的,抑或是在威尼斯人與霍加探索自身現況源頭,與捏造故事取悅蘇丹時,逐漸的無法弄清現實與幻想的差別?
  而不知為什麼,我對霍加就是有種又愛又恨的感覺存在,我厭惡他的自大、暴躁、驕傲,以及那些在戰爭時為了追求真理而做的極端行為,但又喜歡他那種瘋狂的求知慾,還有總是曇花一現的天真,或許在某方面,我有如此的好感,也是因為覺得他在涉獵各領域時、在構思武器時,和我還挺像的:常常一頭熱的栽進一個領域裡,過了不久便立刻將注意力都轉到其他事物上,然後便長時間不再接觸之前的領域;思考一個計畫時總是繞著一個模糊的概念打轉,卻遲遲不肯切入去描繪細節,就像我在寫一座城市的設定時,往往只會去想著它會有多雄偉壯觀、古樸素雅,或者固若金湯。
  另外,這本書用的時間線對我而言可真是超快速跳躍,有時候光一頁時間點就可以三連跳,上一段明明還是初春,下一段馬上跳去秋天,一翻頁更不得了,兩年後了。不過這樣也不是缺點,畢竟以本作的故事性質這種做法其實比較好,因為說實在大部分的時間根本就是兩個宅男──沒辦法,這兩個主角他們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尤其是研發武器時期的霍加──在搞一堆對正常人已經可以稱之為深奧的科學、哲學研究,你總不希望這本書的書名由白色城堡變成什麼『土耳其古代科學研究』或是『阿宅的人生哲理思考』(爆)一類的東西吧?
  最後在小抱怨一點,雖然說自從帕幕克得獎後,麥田就出了新版封面是沒錯啦,可是實在很想問為什麼作者介紹那裡的照片不換張新一點的?我實在認為那個髮型根本是土理土氣這個形容詞的最佳代表之一,反觀現在的帕幕克,證明人生歷練的白髮、土耳其充滿東方美的臉部輪廓,以及文人特有的斯文氣質,不用說,一字俊了得。麥田他們難道不知道很多讀者根本是外貌協會來著的嗎?總說就是放就照片根本是錯誤決定嘛!

永恆之王二部曲《空暗女王》

作者:T.H.懷特

譯者:簡怡君、譚光磊

出版社:繆思出版







拖了好久才開始看這本,原本書是基測考完後那幾天就來,結果我又自作孽跑去圖書館大借一堆,原本已經可以直通地心的坑馬上被挖到直通另一半球,反正看最近的閱讀心得就知道我可是用血與汗水在補坑的(頭幾天還很張狂的說要一天一書一心得的說),搞到前幾天才終於把本書加到羽毛正在閱讀清單。


回歸正題啦。這次故事分成雙路線,一邊是以亞瑟跟梅林為主的平息反叛戰爭,另一邊則是以派林諾等人還有摩高絲的四個孩子為主的故事,整個永恆之王的風格在此由明轉暗,為之後的下坡進行舖陳。

永恆之王首部曲《石中劍》

作者:T.H.懷特

譯者:簡怡君、譚光磊

出版社:繆思出版







第一次接觸到這本書,是因為X-Men,沒錯,當中萬磁王整天抱在手上的超厚白皮精裝書,正是懷特的永恆之王。  


先來講解一下劇情好了。


石中劍、魔法師梅林、圓桌武士、卡美樂宮殿、蘭斯洛的不倫戀,這些都是亞瑟王傳說中最耳熟能詳的元素,一般人即使不知道後幾項,但多少也聽聞過石中劍與梅林的名號而永恆之王四部曲便是以這些故事為基礎寫出來的『偽‧奇幻歷史小說』(因為亞瑟等人都還尚未證明歷史上是否真有其人啊),這本石中劍,主要則是在敘述年幼的亞瑟在梅林的教導下,經歷了變為游魚、螞蟻、灰背隼、野雁、獾等動物後,逐漸習得仁愛善良的君主風範,最後拔出石中劍,成為英格蘭共主的故事。


《大象的眼淚》

  老實說當初會買下這本書完全沒在意料之中,一切都是意外,就在我亂晃博克萊時發生的,果然,限量版封面對我還是具有一定程度的殺傷力,又是首刷的,這下子我更加無法抗拒,於是,我當場二話不說訂了下來,現在想來,還是覺得自己實在太衝動了啊,風之影都還沒買的說……


  回歸內文,首先呢,這本書或許是句子較沒有那麼長的緣故,讀起來相當的快速,從吃完早餐到去上課這段時間可以狂吞四十近乎五十頁就知道,這在不知不覺中也造成我一種可以很快讀完的感覺,近而加快速度,最後結果是真的用電光火石的速度讀完。(大概四天讀完書後的閒暇時間就吞完了)


  不過短也不是沒缺點,也可能是我有點太吹毛求疵,某幾段的感情描寫感覺上並沒有很到位,像雅各發現華特跟老駱去見紅燈那裡,老實說我真的沒辦法感覺到他有多難過,尤其是之後沒過多就跟瑪蓮娜幸福的雙宿雙飛,別說難過了,我根本是看到這傢伙一弄到女人就把朋友的死丟在一邊,甚至連要去幫他們收屍的念頭都沒有。


  下一個不夠到位的,並不是因為字句長短,那就是奧古斯特的人格,雖然說雙重人格也無不可,畢竟咕嚕就是這樣,但相較之下少了史麥戈與咕嚕兩個極端人格間那種的拉鋸戰,奧古斯特的好好先生人格面就顯的像是惡人格假猩猩的兩面手法。


  不過據說精神分裂患者通常都不知道自己的毛病,照他的行動來看,他也真不知道內心的黑暗面,因此沒人格拉鋸戰也就算了,雖然說我還是很想看看他的內心掙扎啦。


  還有很不能接受的一點,就是整個故事實在是圓滿過了頭,尤其是二十多歲的雅各那條故事線,拜託,經濟大蕭條耶!馬戲團一惡性倒閉,居然馬上就找到新工作不說,他可是還要養老婆兒子耶(那堆寵物當然是暫時歸團所有),別跟我說瑪蓮娜也有在工作,因為她是孕婦,要作也作不了多久了。而且讓人整個很無言的就是,之前跟華特在商量出走之後的事情時,怎麼講都是死路一條,結果當一切都變成突發狀況,而且情況更糟時,卻如此的順利圓滿,我還寧可殘缺憾恨一點,反正我本來就對傷殘係有一定程度的好感。


  總說就是即使結尾寫的是『他們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我也不會訝異。


  另外九十?或九十三歲的雅各那條故事線也真是悽慘到家了,不知道作者到底是想告訴我們衰老後的處境是令人心碎的,還是充滿啟發性地叫大家要好好照顧家中的老人,別送到安養院去,遇到好看護是福氣,反之就只能自認倒楣,能撐著不被整死氣死就該偷笑。(唔,社會新聞看多了。)


  在這方面本人是較傾向於前者,因為書中的老人幾乎都被描寫的像多重殘障一樣,不是整天坐輪椅就是精神耗弱到自己人在哪裡也是一問三不知,並不是要雞蛋裡挑骨頭,我也不期望看到哪個安養院院民還能跑能跳的,但就不能有比較硬朗一些的嗎?好歹給個嚼的動肉、走路不靠助行器的路人甲也不過分吧?不過好好想想,既然這麼健康,那也不用送到安養院去了吧。好,就當我過度解讀兼想太多了。


  最後一點不能理解的就是,書名到底為什麼要這樣取?原文是Water for elephant,難道是指開頭的律師說他曾拿水給大象喝的這件事?我看也不是吧,畢竟引發雅各開始回憶過去的,最大因素還是因為馬戲團表演。而中文譯的是大象的眼淚,這更玄了,想表達什麼?蘿西的眼淚的確是奧古斯特死亡的一個前兆,但要用來作為書名,也不太妥當吧?不過至少沒翻成什麼『獸醫回憶錄』、『馬戲團的記憶』一類光看就令人無言的東西就好。


  對了,書最後面附的黑白照片也很有感覺呢。

偉大的一刻《丈量世界》

這本書,說實在相當地有趣,這點光就主角群就可以看的出來--高斯和洪堡。

  好,說到這裡一定有人不了解他們是誰,先從高斯來說吧,想必各位國中時一定看過或聽聞過歐洲曾有個數學天才,他九?那年時老師極沒天良的出了一個題目:一到一百所有數字的總合,這現在聽來很簡單的題目,對才小二小三的學童而言簡直難如登天,但就在其他人一數一數慢慢加時,有個天才卻自己導出了相當接近梯形公式的式子,並輕鬆地解決了這個問題,他就是被譽為『數學王子』的高斯。


  另一位呢,著名的德國洪堡大學,即是他……老哥所建的(爆),而他本人則幾乎走片全南美洲,大至證實奧利諾科河與亞馬遜河相連、幾乎登上當時的最高山脈安地斯山脈,小到計算當地土著身上蝨子的數量、研究鱷魚的獵食性等,這位老兄全部都幹過,甚至還有一道洋流是以他的名字來命名,並被稱為哥倫布第二。


  光看以上的描述,這兩位任選其中一個便可以寫出一本不錯的小說,要心理戲有高斯,若要冒險故事則有洪堡可取,然而作者卻運用了更為有看頭的手法--英雄相會。整個故事一開始便是兩人在柏林的會面,接著時間又拉到他們的過去分為兩路進行,乍看是兩條平行線,但每過一個段落,它們便又靠近一些,最後終於導出了最後的英才會面。


  這本書中個人認為最引發我深思的就是對於知識的謙遜,洪堡與高斯兩人在邁向頂尖的路上皆有許多的夥伴、助手;洪堡老被當成助手的冒險夥伴邦普蘭,他的能力在我看來並沒有比洪堡差,但他們之間真正的差異最主要就在於個性,這就足以決定未來成就的高低,洪堡一心一意只求完成目標,總是無視於週遭的誘惑勇敢又瘋狂地向前走,邦普蘭則缺少那一份熱誠,且禁不住女色的引誘,終於造成了兩人迴然不同的下場,一個被捧上天,一個則迷失自我,最終被軟禁終生;至於高斯身旁的許多助手,他們曾也一度被認為是難得一見的天才,但當他們見識到數學王子的才華洋溢後,才領略到自己什麼也不是,因此這時他們選擇了退居於後,成為真正的天才的助力,當然一方面也是因為沒有退路了,他們不是臣服於高斯,就是獨自闖天涯,最後永遠也趕不上他,成為二流的研究員。


  這種對待真正天才與偉人的態度造就了這些配角命運上的不同,邦普蘭不願臣服,堅持走出自己的路,最後落得一事無成,把歷史比喻為舞台的話,他就是只能當配角,卻硬撐著上場主演,最後被觀眾噓下台的那種人;而巴特斯等高斯身邊的舞群,則是扮演自己應該的角色,成為主角的推力,最後一同名留青史。我想,當你成不了千里馬時,做個伯樂也不是壞事。


  另外作者對於兩人晚年的描述更是形成強烈的對比,洪堡年輕時在拉丁美洲忍受的是宗教迷信者,成名之後,遇上的反而是偉人的盲目推崇者,在大批仰慕者的騷擾下,完成丈量世界的任務也越來越困難,當他離開柏林前往俄國時更是如此,在當局不斷的打壓安排下,大名鼎鼎的洪堡的西伯利亞之旅竟顯得走馬看花。這件是告訴我們,要玩深入最好還是自助旅行,不要遇到那種八千里路雲和月(註)的旅行社時你才發現,連在家看探索頻道都還知道的比較多(爆)。至於高斯,他則是天才中的天才,即使在年近幕遲之時,依然能再次開拓新領域進軍物理學,並且提攜後輩,就像最後所說的,不知道他和洪堡到底誰走的比較遠。


  本書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對話完全不加引號,乍聽之下幾乎是小學生才會犯的錯,但實則不然,這反而為書中的故事情節營造出一種由第三者之口說出的感覺,彷彿真的是在聽人說故事,
我想這也是本書怪的一個地方吧。


  不過話說回來,讀一本歷史小說時最快樂的莫過於自己可以和書中內容產生共鳴,並對各種情節發自內心的感到熟悉,然而很慚愧的就本書而言我並不是那種人,對於拿破崙戰爭那段時期,我知道的其實差不多就是國中課本上的那一丁點,像是之後掀起的復辟風潮,以及捍衛君權的神聖聯盟等,看來有空時,還是多充實一下自己才好。


  最後,私以為高斯之子歐根未來發展挺令人期待,離開了父親的羽翼,同時突然開竅之後,他的思想某部分上就跟當年的高斯一樣,加上又到了當時正逐漸發展起步的美國,未來成就想必非同小可,可惜總感覺之前對他的描繪並不夠深入。


  好,這本書已經決定以後要收了。(荷包在淌血)


    註:八千里路雲和月,旅行社業界用語,就是那種景點多時間少,整個行程講白了就是坐車、上廁所、買紀念品無限循環的旅遊,像什麼歐洲八日遊、大陸四日行這一類通常都是其中一種,另外台灣本土常見的阿公阿嬤團更是此類的最佳代表。
維基上的介紹:


高斯


洪堡
  

《冰與火之歌:權力遊戲》心得

作者:喬治‧馬汀

出版社:高寶出版

譯者:譚光磊





嗯,我終於看到了這部奇幻小說的經典鉅作,這還要多謝市立圖書館啊,要是沒有市立圖書館,那麼我們要怎麼辦啊!


回歸正題,首先一部小說之所以能成為經典鉅作,在我看來都有他們的特殊之處,像是魔戒的變態級設定、龍槍的註釋碎碎唸、刺客的章頭文獻……而冰與火也正好有此特點:首先,每一部曲抖能拆成每本近乎四百頁這真是非常驚人的數字,能跟他拼的大概只有時光之輪了;再來就是章節名稱,全是人名,而且就只有那幾個人,不是布蘭、珊莎、瓊恩,就是凱特琳、提利昂,總之就是所謂的重要角色都被拿來當章節名啦,喜歡哪個角色就可以直接翻他名字的那一章,不過像羅柏這種傢伙怎麼沒當過章節人名呢?第三就是那近乎色情小說的煽情寫法,不過這倒不是缺點,我反而認為這樣更能將多斯拉克人的風土民情完整的表達出來。


再來嘛,這套書在地名上真是夠白話的,像是君臨,氣勢磅礡,唸起又順口、好記,更能清楚的傳達出這座城市的地位,還有像三叉河、紅堡、狼林等,就連神名也一樣,七神的名字各各白話的要命,像守衛、鐵匠等的,古老之神更直接連名字都不給,不過反正祂們也沒多大的戲份,其實也沒多大差別。


特色講完了,再來講架構,國內目前已經出到了四部曲,仍然保持著每部三書的狀態,而且據說總共有六部,就是全部有十八本,一看就知道是那種設定完善、氣勢磅礡的史詩型作品,然而讀起來卻沒有像魔戒那種壓力,比方說像是英雄紀元、黎明紀元、森林之子、先民等這些遠古之物都只有從老奶媽、眾學士們的口中稍稍提及,一點一滴的帶出背後那個龐大的歷史背景,也讓人有機會能夠慢慢的消化,而像推翻瘋王伊里斯則由勞勃與艾德的重述往事讓我們能完完整整的全盤吸收,總之在歷史背景方面喬治‧馬汀處理的非常好,不會讓讀者一時之間被龐大的設定壓的喘不過氣。


但有好吸收的就有難以消化的,這部作品真的是人名地獄啊,幾乎每五個人名就有三個是重複或類似的,比方說光是布蘭登這個名字就用到快爛了,造城者布蘭登、焚船者布蘭登、艾德的老哥布蘭登,類似的還有黑魚布林登以及可愛的布蘭,同樣的還有瓊恩,除了雪諾以外還有個前首相瓊恩‧艾林,除此之外還有個大瓊恩,另外史塔克家的家臣中好像還有個小瓊恩吧,總之全書看下來除了重要角色外,有一半的家臣我都記不得了,因為真的太多、名字太相似了,還有印象的就只剩黑於布林登、紅袍僧索羅絲、獵狗桑鐸、魔山格雷果還有百花騎士一類出場較多的人物。這也讓我真的很想問喬治兄到底在各種名詞上花了多少功夫?


而就故事整體看來,這是一部偏軍事政治的奇幻小說,從首部曲的名字就看的出來:『權力遊戲』當然了,市面上許多這類小說不是過於注重描述政治鬥爭就是偏重於戰爭時的狀況,以至於人物的心理沒有好好的揣摩或是缺乏特色,或是內容過度乏味,但這部作品就沒有這些缺點,且也不是完全的善惡對立,每個家族中都各有英雄(還有敗類),人物的性格描寫也不流於表面,具有一定的深度。


好啦,隨隨便便寫就廢話了一堆,我真是個無藥可救的傢伙啊,反正論如何,這部作品之所以會成為經典,絕對不是毫無理由的,無論在哪方面,它都具有一定的文學性與深度,是部值得一看在看的經典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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