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4日 星期三

《The Hobbit》

本書的中文譯名是《哈比人歷險記》,算是魔戒之王的前傳。


  眾所皆知,魔戒是一部難以描述的史詩級經典鉅作,而何為經典?就是即使你看過千遍、萬遍,當再次閱讀時內心仍會產生一種悸動,又或是即使你已經把電影中的每句台詞背的滾瓜爛熟、倒背如流,但一旦那些片段在螢幕上出現時,你仍會忍不住被那壯闊的中土世界與浩蕩的魔戒聖戰感動而流下眼淚,你會永遠記得夏爾居民的天真淳樸、洛汗驃騎的從容就義、剛鐸日益衰敗的哀愁,以及亞拉岡的王者風範、勒茍拉斯的飄逸長髮(誤),這就是經典,就是不朽,也就是托爾金作品的代名詞。


  遙想當初買下原文版並下定決心要吞完時似乎是好久前的事了,大概是寒假那陣子,所以至少有三四個月了;而雖然誇下海口即使生吞活剝也要吃完,但人終究是有惰性的,面對不慎熟悉的語言、邏輯上有所隔閡的語句,加上查字典實在是件頗費工夫又破壞情境的是,於是在看到了咕嚕跟Bilbo玩猜謎那裡我就開始長期中斷,直到上個月,也就是基測前二十幾天我家鬧書荒那陣子,我才終於再度鼓起勇氣深入中土,發誓不看完決不讀其他中文書。(好,所以這次就算慘死也只能說自己活該)


  然後一切很順利的結束了。


  當闔上書本的剎那,我簡直不相信自己完成的壯舉(好,對我而言夠壯了)--我完完全全、徹頭徹尾地讀完了一本原文小說。回想當初剛翻開第一頁時,立刻被滿滿的字給嚇到,接著幾乎一半以上的單字都得查字典,最後以一小時四頁的龜速慢慢爬,一路咬緊牙根死命爬,等到回頭一看,才發現我已經看了百多頁,而且就連速度也從原先的烏龜爬進化到了嬰兒步行,認識的單字、慣用句型也越來越多,文意理解能力更是和幾個月前有天壤之別,我想,這是在這次閱讀中我最大的收穫吧。


  接著來提一點跟書本身比較有關聯的好了,就是原文的詩歌。


  大家都知道,翻譯小說縱使翻譯員在怎麼神通廣大、技藝精深、神威無限,就連神明附體,也很難翻的比原文還好(或許這種案例是有的啦),而其是在詩歌方面,既要兼顧排版,還要保持押韻、原意,但這些事即使平常很閒也很難弄好,更何況是編輯還電話連環CALL猛烈死命催搞時呢?於是很多詩句乾脆不管押韻,只要意義通暢、句子長短整齊就行了,因此讀中文譯本時,詩句這個項目或許很難給人留下太好印象(好到會叫絕那種),然而閱讀原文,正是能夠排除語言轉換造成的隔閡,一賭詩歌優美原貌的大好機會。


  托老的著作中絕對不乏詩歌,它們或長或短、或壯闊或優美,無論何種格律、風格、體裁,都充分地表達了所該有的韻律之美,以及文字、押韻上的巧妙,開口朗誦時的音律更是會使人對此愛不釋手,有些詩我在看完後,還會反覆唸個兩三次哩。


  再來講講劇情吧,喔,沒錯,或許你以為我已經把這本書反覆讀過個兩三次了,但事實上嘛,這是我第一次看《哈比人歷險紀》耶!


  話說《哈比人》的劇情大家都很應該了解,就是在講老是吃飽太閒的單身貴族兼死團終身會員的比爾博,莫名其妙地招待了一群矮人跟甘豆腐(真想直接叫豆腐乾),接著又莫名其妙地出門冒險去,再來莫名其妙地歷經千辛萬苦、走過千山萬水,還打了一場死了千精靈萬哥布林的硬仗,最後莫名其妙地回家當富翁的故事,如何?歡樂吧?


  突然想到既然是前傳與續集的關係,那我到底覺得魔戒跟哈比哪個比較好看?老實說真的,哈比帶給我的閱讀趣味其實比魔戒還高那麼一段,不過這麼比較也不太好,畢竟光故事性質不同,就造成風格上的差異;哈比是歡樂圓滿到會被當成童書的的冒險故事,而魔戒則是波瀾壯闊,光是設定背景扯出來就壓死一堆人的史詩,因此看魔戒不會有哈比那麼大的趣味,看哈比也不會有魔戒的壯烈感與哀傷,因故難以比較,甚至這種做法根本是無聊又多餘的,所以以上這段就請各為當作我在扯廢話吧。(喂!)


  不過既然說到趣味了,那就不得不提一下那位住在Mirkwood附近樹屋、能夠任意化獸、養了一堆動物僕人,隻身出入Misty Mountain而毫髮無傷、五軍之戰一登場便扭轉局勢、遇哥布林殺哥布林、遇邁雅搞不好也殺的掉的超級強者--Beorn大叔。


  怎麼說呢,打從一進到木屋的那一章我就立刻覺得這位大叔絕對不是單純的動物癖野人,或什麼蜂蜜養生法狂熱者(爆),更不是什麼無法自拔還被當作異類的原血者(啊,對不起),到了之後乾豆腐警告矮人們這傢伙不好惹時更是肯定是個超強者,連邁雅也畏懼三分,而最後在五軍之戰,先是巨鷹出現劇情High到高點後,咱們的大熊大叔適時地現身,打的哥布林鼠輩個個潰不成軍,還一夫當關地轟掉貼身護衛,直取敵將幹掉大首領,在如此威到炸掉爆掉的超High氣氛下,我只能邊笑邊對著書本大喊:「靠!有沒有那麼帥啊!」


  還有哪,就是看到Bard被封為the slayer of dragon時,我不自覺的笑了,好個屠龍勇者,不愧是本格奇幻的正宗始祖,不來個帥到金光閃閃閃瞎人的稱絕不罷休號,甚至說,這是整本書中我見過最帥的稱號了啊!


  好,拉拉雜雜扯了一大堆,也該收尾了,那就讓我用毛毛牙前輩之前曾講過的一句話來形容吧:「The Hobbit很歡樂喔。」一語中的,果然中肯!實在是無限歡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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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不知死活的想來啃精靈寶鑽原文耶……還是算了。
另外嘛,上頭的話說的似乎有點太滿,但就目前為止,魔戒之王系列仍是我心中的最高經典啦。
最後在補充就是,老實說那塊豆腐除了對炎魔以外,戰鬥方面幾乎沒威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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